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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核准馬灣分區計劃大綱草圖。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發言人今日(六月十二日)說:「該核准圖提供法定土地用途規劃綱要,為馬灣區的發展及重建提供指引。」
規劃區佔地約101公頃,涵蓋馬灣和燈籠洲。馬灣位於青衣與大嶼山東北部的青洲仔半島之間,距離荃灣和中環分別約5公里和12公里。該區東面和北面是馬灣海峽,西面是汲水門。
馬灣的鄉郊民居分布在西部,包括田寮村和馬灣大街村這兩條認可鄉村、山上的漁村和毗鄰船隻避風碇泊區的一些臨時構築物,大部分已遷往西北部的鄉村擴展區。該島東北部一項綜合住宅發展的樓宇已大致落成。而馬灣的康樂用地主要分布在中部及東部,包括馬灣公園及憲報公布的東灣海灘。
位於馬灣東北部和西部有兩塊土地被劃為「綜合發展區」地帶,佔地約30.19公頃。而位於東北部的「綜合發展區」佔地約21.19公頃,提供具商業、休憩用途及其他配套設施的綜合住宅發展用地。大部分在此地帶的樓宇已經落成。
位於西部的「綜合發展區」佔地約9公頃,主要涵蓋位於西部岬地內的現有村落和兩個青年營。這個「綜合發展區」的規劃意向,是把現有的馬灣市鎮地區綜合發展或重建,作樓層較少樓宇、低密度的康樂、商業及/或旅遊業用途。此地帶內已核准的馬灣公園和一間度假酒店的發展,其範圍橫跨西部「綜合發展區」和毗鄰「綠化」地帶及「其他指定用途」地帶。
此外,兩塊佔地約18.28公頃土地,位於青衣、馬灣及北大嶼山旅遊走廊,鄰接青嶼幹線地標橋樑,被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康樂及與旅遊業有關的用途」地帶,作樓層較少和低密度的康樂及與旅遊業有關的發展,例如主題公園、度假酒店、公眾康樂用途和旅遊景點。其中一塊土地涵蓋青嶼幹線北鄰、馬灣中部的柳花村和大隴低地,屬城規會核准的馬灣公園的一部分。另一塊土地則位於沙柳塘灣以西的低地和填海區,及位於馬灣東南部、白泥山以北的山坡。
一塊佔地約7.87公頃土地,位於馬灣西北部、田寮村附近的新鄉村區和北面一個已成形的鄉村區,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提供土地以遷置受馬灣發展計劃影響的現有村屋、漁村和寮屋,及提供土地供島上的原居村民興建小型屋宇。新的鄉村區可能包括一間由馬灣大街遷移至該處的廟宇。
為配合當地居民及/或該地區的需要,約有1.21公頃土地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以提供不同的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此外,約1.03公頃土地劃為「休憩用地」,以提供戶外公共空間作各種動態及/或靜態康樂用途。約5.04公頃土地則劃為「其他指定用途」,提供土地作安葬區,及作維修公路與碼頭之用。
一塊佔地約31.78公頃土地劃作「綠化地帶」,為保育已建設地區內的現有天然環境、防止市區式發展滲入這些地區,及提供更多靜態康樂地點。
交通方面,青嶼幹線由一條快速公路和一條鐵路組成,為馬灣提供陸路交通。而在東北面海濱的渡輪碼頭,提供渡輪服務往中環和荃灣,以應付居民及康樂公園遊人對交通的需求。在運載能力的角度上,渡輪在繁忙時段內是往來馬灣的主要交通工具。
馬灣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I-MWI/14,現置於城規會秘書處、位於北角和沙田的規劃資料查詢處、荃灣及西九龍規劃處、荃灣民政事務處及馬灣鄉事委員會,讓市民於辦公時間內查閱。
大綱圖複本於北角及油麻地地圖銷售處發售。市民亦可於城規會網頁(www.info.gov.hk/tpb)瀏覽該圖。
完
2009年6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