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邀請僱主參與「大學畢業生實習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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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處今日(六月十日)邀請來自各行業的企業和機構參加「大學畢業生實習計劃」(計劃),提供實習職位。

  「計劃」提供約4,000個名額予大學畢業生在本地或內地的企業和機構進行為期六至十二個月的實習和培訓。在這4,000個名額中,有不超過1,000個預留作提供內地實習的機會。

  「計劃」總監何錦標說:「就業巿場隨�茠鷟蠔�嘯的發生而轉差,勞工處推出『大學畢業生實習計劃』的目的,正是希望為近期畢業的大學生提供多一個就業選擇。『計劃』亦希望幫助畢業生擴闊視野,協助他們汲取工作經驗和為香港培育人才。凡持有於二○○八年或二○○九年頒發的全日制學士或以上學位的香港居民均可參加『計劃』。」

  何錦標指出參與「計劃」的企業和機構必須為實習生制定培訓計劃,並在實習期內為他們提供適當的培訓和安排一位富經驗的員工為導師。參與的企業更必須承諾不會以實習生取代現有的僱員。

  提供本地實習名額的企業和機構將以僱主的身分參加計劃,並須向實習生支付與其職務、責任及培訓內容相符的薪金。僱主可向政府申領每名實習生每月2,000港元的培訓津貼。各參與的大專院校和勞工處會考慮實習職位的工作性質和培訓內容、其可為畢業生帶來的裨益,以及實習職位的薪酬是否與巿場上類似職位的工資水平相若,來審批實習空缺。

  參與計劃的大學畢業生在內地實習不會與提供實習崗位的企業或機構建立僱傭關係。特區政府會向在內地實習的大學畢業生發放每月3,000港元的生活津貼及視乎情況,每月1,500港元的住宿津貼。特區政府亦會為參與內地實習的畢業生投購保險。

  獲接納的實習職位將由八月一日起提供給有興趣的大學畢業生申請。

  十二所參與的大專院校分別是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巿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浸會大學、香港公開大學、香港教育學院、香港樹仁大學、嶺南大學、珠海學院和香港演藝學院。

  有興趣參與計劃的企業和機構可向各參與院校和勞工處各區就業中心,以及透過網頁(http://www.labour.gov.hk)索取「計劃」的介紹單張和提供空缺的有關表格。欲向參與院校的畢業生提供實習職位的企業和機構,須將填妥的表格交回有關院校。至於為在香港以外的大學畢業的香港居民提供內地實習崗位的企業或機構,則須把填妥的表格交回「計劃」辦事處。

  何錦標呼籲各行各業支持「計劃」。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計劃」辦事處(電話:2852 3636)或參與的大專院校:

大專院校         電話

香港大學      2859 2314
香港中文大學    2609 7202
香港城巿大學    3442 5317
香港理工大學    2766 6800
香港科技大學    2358 6688
香港浸會大學    3411 7440
香港公開大學    2768 6634
香港教育學院    2948 6245
香港樹仁大學    2806 5158
嶺南大學      2616 7410
珠海學院      2408 9928
香港演藝學院    2584 8549

完

2009年6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