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五題:獎券基金及資助安老宿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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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毓民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答覆:

問題:

  經常有社會福利界人士向本人反映,社會福利署(下稱社署)要求各個受資助非政府機構不要累積過多的整筆撥款儲備,但本身卻坐擁獎券基金的巨額結餘,而且未有利用該筆款項增設資助護養院及護理安老院宿位,無視過去五年共有19 006位長者在輪候該等宿位期間離世的情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獎券基金現時的結餘數目、在二○○七年三月至二○○九年三月期間撥作投資的金額及回報,以及過去五年的利息收入;

(二)當局會不會主動從獎券基金撥出款項,全數資助現有位於獨立建築物內的資助護養院及護理安老院加建樓層,以及全數資助非政府機構把數十間已停辦的中、小學的校舍改建為該等院舍,以善用土地、增加該等宿位的數目、縮短宿位輪候時間,以及創造就業機會;如果會,將於何時執行;如果不會,原因是甚麼;過去三年,有哪些空置校舍被改建為該等院舍,以及有關的改建工程在甚麼日期動工;及

(三)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有沒有向財政司司長提出,在本財政年度增撥款項,以增加宿位的數目,從而縮短輪候時間及減少輪候期間死亡的長者人數;若有提出,何時提出及所獲答覆是甚麼;若沒有提出,原因是甚麼?

答覆:

主席:

  我會逐一回答黃毓民議員提問的三個部分。

(一)根據二○○九至一○年度財政預算內的修訂預算,獎券基金在二○○八至○九年度的期末結餘約為67億元。截至二○○九年三月底,獎券基金未定用途的結餘為50億7千5百萬元。自二○○三年四月一日起,獎券基金的資產已併入外匯基金內進行投資。

  過去五年(即由二○○四至○五年度至二○○八至○九年度),獎券基金的投資收入共達17億8千3百萬元。

(二)政府一直有利用獎券基金資助提供福利服務的非政府機構,應付非經常開支。在安老服務方面,無論是津助或合約安老院舍的建築費用,以至安老院舍、長者日間護理中心、長者地區中心和長者鄰舍中心等處所的裝修費用,以及有關服務單位購置家具和安裝新設備所需的資金,都是由獎券基金支付。獎券基金用於與安老服務有關項目的撥款額已由五年前(即二○○四至○五年度)的1億3千6百萬元大幅提高至去年的2億8千7百萬元,佔獎券基金全年撥款總額8億零9百萬的36%。
 
  至於黃議員所提,利用獎券基金資助設於獨立建築物內的津助安老院舍加建樓層的建議,現時營運設於獨立建築物內的津助安老院舍的非政府機構,隨時可以向社會福利署提出重建或擴建院舍,以增加宿位。社署會考慮有關建議能否提升服務質素,以及對院舍內的長者構成的影響等因素,決定是否支持有關建議。如建議獲得社署支持,機構可向地政總署申請,提出改變地積比率及其他與土地用途相關的建議。在擴建或重建費用方面,社署會視乎個別非政府機構的需要,以及重建或擴建項目是否可以提升對體弱長者的支援等因素,考慮透過獎券基金提供資助。根據上述準則,社署剛於今年三月透過獎券基金諮詢委員會的撥款,支持東華三院就轄下位於港島南區的戴麟趾安老院的重建計劃進行可行性研究。

  事實上,為了回應長者對資助安老宿位的訴求,社署一直積極在全港各區物色合適的選址,興建新的安老院舍,並與各有關政府部門(例如地政總署、規劃署、房屋署和政府產業署)保持緊密聯繫,研究在其轄下的新發展或重建項目(例如公共屋h),以及在空置的建築物(例如已停辦的中小學校舍)內,興建或改建成安老院舍的可行性。

  在研究個別選址是否適合作為安老院舍時,社署需考慮多方面的因素,包括有關地方的面積是否足以興建或改建成一間具一定規模的院舍,以達致成本效益;有關地方亦必須位於公共交通可達的位置,方便長者的家人探望。此外,由於空氣質素欠佳或受到噪音問題影響的地方未必適合長者居住,社署在選址時也必須考慮有關地點附近的設施和發展項目。值得指出的是,一些暫時空置的政府土地或建築物在騰空期間雖然可作臨時用途,但其實已被規劃作其他長遠用途。由於安老院舍並非臨時發展項目,故不能利用暫時空置的地方興建院舍。同時,基於消防安全等考慮,所有安老院舍均須符合《安老院條例》關於處所的規定,包括安老院的任何部分所處高度均不得離地面超過24米;以及安老院不得設於工業建築物的任何部分或位於倉庫、電影院、劇院等處所的上一層或下一層的任何部分。

  在過去數年,社署曾檢視多個空置中小學校舍並探討能否將這些校舍改建成安老院舍。然而,由於大部分校舍的面積都相對小,又或是因為其他限制(例如處所因結構所限不能興建升降機或斜道,以方便體弱長者進出),而不適合作安老院舍之用。社署會繼續透過不同途徑物色其他可供發展為安老院舍的地方及空置建築物。

(三)政府一直致力回應長者對資助安老宿位的需求,並不斷投放更多資源以增加資助安老宿位的供應。資助安老宿位的整體供應已由約十年前的16 000個增加至現時約26 000個,增幅達60%。以二○○九至一○年度為例,政府財政預算案已預留了約5,500萬元經常開支,以增加資助安老宿位的供應,其中包括:
 
(i)增撥1,700萬元,於兩間新建合約安老院舍提供150個新增資助安老宿位;以及

(ii)增撥3,800萬元,透過「改善買位計劃」向私營安老院舍購買500個資助安老宿位。

  政府會繼續增加資源,逐步增加資助安老宿位的供應。由現在到二○一一至一二年度,將會有五間新建安老院舍落成。此外,社署亦已在12個發展項目內預留地方興建新的安老院舍。

  然而,面對人口高齡化,單靠不斷增加資助安老宿位,並不足以應付持續增長的需求。政府一直與安老事務委員會共同研究長者住宿照顧服務的長遠規劃。安老事務委員會已委託顧問進行有關研究,探討如何集中資助住宿照顧服務的資源於最有需要的長者身上。研究亦會探討如何推動進一步發展優質的私營住宿照顧服務,並鼓勵個人、家庭和社會共同承擔責任,以照顧長者的長期護理需要。有關研究預計可於今年內完成。



2009年6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