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證監會諮詢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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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司司長再度委任七名現任成員及新委任五名人士加入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諮詢委員會。任期由下星期一(六月一日)起生效,直至二零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止。

  該項委任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和行政長官所轉授的權力而作出。

  獲再度委任的成員名單如下:

* 陳銘潤 - 新富證券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 周福安 - 思捷環球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及集團財務總裁;

* 余義焜 - 德盛安聯資產管理亞太區行政總裁;

* 胡祖六博士 - 高盛(亞洲)有限責任公司董事總經理及大中華主席;

* 黃桂林 - 美林(亞太)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及亞洲區業務副主席;

* 王守業 - 大新金融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及

* 胡文新 - 合和實業有限公司聯席董事總經理。

  新獲委任的成員名單如下:

* 張英潮 - 華高和昇財務顧問有限公司董事;

* 狄勤思 -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上市科主管;

* 傅育寧博士 - 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董事總裁;

* 梁高美懿 - �琤芼�行副董事長兼行政總裁;及

* 林涌博士 - 海通(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行政總裁。

  政府發言人今日(五月二十九日)宣布有關委任時表示:「證監會諮詢委員會由不同專業範疇的代表組成,就政策和市場發展的事宜向證監會提供獨立及公正的意見。」

  發言人補充說 :「以上獲委任的委員來自不同的背景,並且擁有內地及香港金融市場及商界方面的實際運作經驗。我們深信他們會為證監會提供專業及寶貴的意見。」

  發言人並讚揚行將卸任證監會諮詢委員會的委員,包括裴布雷、梅三樂、謝貫珩、葉黎成及李建平,衷心感謝他們過去多年來向證監會提供了寶貴意見和貢獻。

  證監會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成立的獨立法定組織,負責監管香港的證券期貨市場的運作。證監會諮詢委員會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7條成立,就涉及證監會的規管目標和職能的政策事宜向證監會提供意見。

  除政府委任的委員外,證監會諮詢委員會的成員還包括證監會主席和行政總裁及兩名證監會執行董事。

完

2009年5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