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題:推動使用電動車輛
***************

  以下為今日(五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甘乃威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邱騰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數個政府部門將以半年時間輪流試用由一家日本車廠引入的電動私家車,以配合推動使用電動車輛的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完成上述試用後,政府預計還需多少時間才完成有關的檢討及廣泛使用電動車輛;

(二)有否與主要的發展商商討在其物業內的停車場設置供電動車輛使用的充電裝置,以及是否已開始在道路旁設置充電裝置的研究;若是,詳情為何;

(三)政府估計電動車輛普遍使用後本港的用電量將增加多少;鑑於現時本港電力公司的發電廠(特別是香港電燈有限公司)仍使用燃煤發電,政府對發電量因電動車輛普遍使用而增加所造成的相關空氣污染問題有甚麼對策;

(四)有否計劃引入其他種類的電動車輛(例如巴士)在本港使用;

(五)會否採取措施便利投資者在港設立生產汽車電池的廠房,以及將香港發展為電動車輛的生產基地;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六)政府預計電動車輛的普及將為本港帶來多少經濟效益及就業機會?

答覆:

主席:

(一)要推動電動車輛的廣泛使用,首要條件是汽車製造商能生產及提供充足的電動車輛。現時預期,大規模生產電動車輛將會在未來兩至三年後開始。我們會作好準備,加強所需的配套設施,以迎接電動車輛引入本地市場。政府自本年五月起,開始試用首部電動車輛。試用計劃有助我們了解電動車輛的性能表現,我們亦將繼續密切留意電動車輛的發展,並與其他汽車製造商商討在香港試用其他電動車輛的可行性。

(二)由財政司司長領導的「推動使用電動車輛督導委員會」經已成立,當中包括來自物業發展界別的成員。督導委員會各成員會就在本港推動電動車輛的相關事宜,包括建立汽車充電基建設施,提供意見。

(三)現時預期,大規模生產電動車輛在未來兩至三年後才會開始。屆時能供應香港市場的車輛數目尚為未知之數。由於電動車輛為零排放車輛,廣泛使用電動車輛對改善路邊空氣質素和減少車輛廢氣對行人及商戶的影響有很大的幫助。此外,電動車輛的充電應大部份會在夜間電力使用較少時進行,我們預計電動車輛可以利用夜間電廠比較充裕的發電量充電,而不會對我們高峰時段的電力需求有太大影響,我們會密切留意有關情況。將來大量使用電動車輛或會導致整體用電量有所提高,但是電廠藉著逐步增加使用清潔能源及減排裝置,會進一步減低廢氣的排放。總體而言,使用電動車輛對路邊空氣質素及行人帶來的實質影響,遠較普通車輛行走時所排放的廢氣所造成的影響為小。

(四)政府推廣電動車輛的應用並不局限於私家車輛。我們會留意市場供應和技術發展,引入其他車輛類別,包括巴士在內的較重型車輛,研究更廣泛利用電動車輛的可行性。

(五)及(六)推廣電動車輛在香港的應用是政府綠色經濟的其中一項重要措施,預期會帶來多方面的商機。例如政府一直鼓勵海外投資者及本港工業界在香港創新科技方面展開研發工作。在協助本港業界參與內地龐大的汽車製造業方面,政府早於二○○六年四月成立汽車零部件研發中心,加強香港在這方面的科研能力,從而為本港業界帶來商機。該研發中心現時亦有參與和電動車輛零部件有關的研發項目。另外,因應使用電動車輛帶來的商機,「推動使用電動車輛督導委員會」會就在香港推動使用電動車輛的策略和具體配合措施作出建議。



2009年5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