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四題:副局長及政治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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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五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余若薇議員的提問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的答覆:

問題:

  首批十七名政治委任的副局長及政治助理自去年五月履新至今已接近一年,但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在本年四月公布的調查結果顯示,逾九成被訪者未能說出任何一位副局長和政治助理的姓名,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和食物及壎竻蔽滌ぃ蔽齱A以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財政司司長及民政事務局局長的政治助理的認知度更是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各副局長及政治助理的工作表現,包括他們能否發揮協助政府掌握民情及向普羅大眾解釋政府政策的功能;若有,詳情為何;以及有否提升他們的認知度的措施;若有,詳情為何;及

(二)按活動性質(即親身到社區聽取民意、聯絡政黨及民間團體的成員、接受傳媒訪問以便向公眾解釋政府政策、出席立法會及其轄下委員會的會議,以及出席政策論壇),分項表列每位副局長及政治助理上任至今曾參與的活動詳情(包括活動名稱、主辦機構、舉辦日期及活動內容)?

答覆:

主席:

  副局長主要負責協助局長處理各方面的政治工作,尤其是處理與立法會相關的事務,以及在局長暫時缺席期間代理其職責。

  政治助理則主要負責向局長和副局長提供政治支援及意見,以及在局長和副局長的指示下進行所需的政治聯繫工作,包括與傳媒及各界持分者聯繫溝通。

  我以下會舉出一些重點,闡釋副局長和政治助理在上任後在各方面的具體工作。

議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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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自二○○八/○九立法年度起,局長或副局長一般而言均會出席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的例會。副局長亦會因應情況及需要出席立法會其他會議,包括財務委員會以及各個小組委員會的會議。這些都是政府解釋政策、為施政爭取支持的重要場合。

(b)副局長亦在局長缺席期間代理其職責,在立法會大會上接受議員提問以及處理議案。副局長在署任局長期間,亦會行使賦予局長的法定權力。

(c)在議會層面,除了參與正式的會議,副局長和政治助理亦有積極參與游說工作,爭取議員支持政府的立場。

地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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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副局長主持了二○○八/○九年施政報告的地區論壇,這是他們作為副局長走入群眾、聽取民意的工作一部分。

(e)副局長分別出席了全港十八區的區議會會議,聽取各區議員的意見。

(f)副局長和政治助理應邀出席地區及團體活動,並參與有關的主禮活動和發言。

傳媒及公眾宣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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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副局長亦有出席傳媒節目(例如電台的聽眾來電節目),接受傳媒專訪,以及主持公眾論壇及新聞發布會。

  副局長和政治助理日常處理的工作,涵蓋不同方面,難以全面量化。但因應問題的第(二)部分,我們在附表提供一些就他們自上任後部份公開活動的數字,以供參考。

  至於問題的第(一)部分,當局的回應如下:

(a)自增設了副局長和政治助理的職位後,政治委任制度現已比以往更為齊備。在局長外訪期間,副局長可以署任其職務。當有重要議題或事情發生時,副局長可以與局長分工,並配合其工作。例如:

(i)近日,因應人類豬流感的情況,政府ㄟ吨F「流感大流行應變計劃」。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經常透過參與每天新聞發布會,向新聞界及公眾講解最新情況及政府的措施,相信這有助於加強公眾的信心。

(ii)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在今年三月期間主持了《有關在囚人士投票權的諮詢文件》的公眾諮詢會,並在諮詢期結束後會見傳媒,介紹當局所建議的新政策路向。

(b)副局長和政治助理在處理其工作時,須接觸不同層面的人士和團體,包括立法會、區議會、政黨/政團、地區人士、傳媒、以及相關持分者,他們亦須透過不同途徑接觸公眾,以及吸納他們的意見。然而,他們按照其職權範圍與不同界別的人士和團體開展聯繫,不一定會提升其個人知名度。

(c)公眾人物的知名度,受許多因素影響,包括服務年日的長短、職位的層次、所處理事宜的重要性等。這些因素均影響其曝光率及「知名度」。故此,單看「知名度」,不能全面反映政治委任官員政治工作的成效。

  當局認為沒有必要,刻意採取措施提升相關官員的「知名度」。我們認為,副局長和政治助理應繼續按其身分「實事實辦」,努力服務市民。



2009年5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