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塘公眾貨物裝卸區新界線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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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四月三十日)在憲報刊登由運輸及房屋局局長作出的《2009年港口管制(公眾貨物裝卸區)令》。
該命令宣布觀塘公眾貨物裝卸區的新界線,並將由六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說:「劃定新界線可讓觀塘公眾貨物裝卸區現時部分空置土地用作海濱長廊,符合啟德分區計劃大綱圖下的長遠發展。」
觀塘公眾貨物裝卸區現址長遠將發展為休憩用地。為了早日把該處發展為海濱長廊,政府已重新編排觀塘公眾貨物裝卸區的停泊位用地,藉此騰出一段全長200米的沿海地段,以作為海濱長廊。
根據上述命令,觀塘公眾貨物裝卸區將佔地23,000平方米。該命令將於五月六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完
2009年4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4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