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七題:政府非常重視防止山火工作
******************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四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石禮謙議員的提問的書面答覆:

問題:

  當局曾經表示,每年在清明節和重陽節這些傳統拜祭先人的日子前後發生的山火,有不少是掃墓人士燃燒香燭及冥鏹後遺下的火種引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三年,在清明節和重陽節前後,由掃墓人士燃燒香燭及冥鏹所引致的山火的數目、燒猁漱s林面積,以及這些山林恢復原貌所需的時間;

(二) 過去三年,對引致山火的人士提出的檢控的數目;當局有否評估有關的執法工作的成效,以及會否加強進行檢控;若有作出評估及會加強進行檢控,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鑑於最近澳洲發生山火所帶來的沉痛教訓,以及本港屢屢發生由人為疏忽引致的山火,而且情況沒有改善的跡象,當局會否研究修改法例,加重有關的罰則,以加強阻嚇作用;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 二○○六年至二○○八年清明節及重陽節前後發生的山火數目及影響面積如下:

     二○○六年  二○○七年  二○○八年
     清明 重陽  清明 重陽  清明 重陽
山火數目
(宗)  58    122     32    111     23    9
影響面積
(公頃) 38.19 747.19  15.23 163.48  24.13 0.56

  我們未能確定每宗山火的成因是否純因燃燒香燭及冥鏹引致。

  被山火焚毀的植物種類繁多,不同植物的生長速度也有所不同。一般而言,被焚毀的草坡可於數月內復元,但灌木叢的重植和恢復則需數以年計。

(二)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會根據《林區及郊區條例》(第96章)及《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第208A章)對在郊區非法生火的人士提出檢控,二○○六年至二○○八年的檢控數字如下:

      二○○六年 二○○七年 二○○八年
案件(宗) 16          9           12*

* 包括兩宗正在等候審訊的檢控案件

  我們非常重視防止山火的工作,在每年山火高危的季節,特別是清明節及重陽節前後,政府多個部門都會通力合作,做好宣傳、預防及撲救山火的工作。漁護署更會加派執法人員到各郊區墓地巡邏,如發現有人違例,會即時檢控。我們會一如既往,不時評估和檢討是否需要進一步加強執法的工作。

(三) 根據《林區及郊區條例》(第96章)及《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第208A章),在郊區內非法生火的最高罰則分別是罰款二萬五千元和監禁一年,及罰款五千元和監禁一年。當局認為有關罰則已有一定阻嚇作用,故此在現階段無需提高。事實上,除天氣因素影響外,近年山火的數目已有所減少,由一九九九年全年約三千三百宗,下降至近年約一千二百宗,而郊野公園內的山火數目亦由一九九九年的近二百宗,下降至近年的四十多宗。我們會繼續透過公民教育和宣傳,提高市民對防止山火的意識,進一步做好防止山火的工作,並會按情況不時審視檢討刑罰的需要。



2009年4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