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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四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二讀辯論《2009年撥款條例草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
首先,我感謝各位議員就二○○九至一○年度財政預算案所發表的寶貴意見。我想藉此機會就數個主要範疇作出回應。
推動債券巿場發展
財政預算案宣布政府建議推出政府債券計劃,透過較具系統性的模式逐步發行政府債券,以達致市場發展的目的。我們相信一個具有足夠廣度、深度和流動性的本地債券巿場,可輔助銀行及股票市場成為額外的融資渠道,從而促進香港的金融穩定,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以及資金籌集、投資和融通平台的地位。透過推行政府債券計劃,我們希望可以推動本地債券巿場的進一步和持續發展。
我們正全力為推行政府債券計劃進行所需的準備工作,包括制定計劃的有關細節,例如計劃規模、每次的發行額、債券年期、貨幣單位、發行頻率及目標顧客群等。在過程中,我們收集了市場人士的意見,以及詳細考慮有關的因素,包括當前的金融狀況和市場情況。
我們會於短期內向立法會提交有關發行債券以及設立債券基金所需的決議案。正如財政預算案所述,計劃所籌集到的款項會撥入債券基金,與政府的財政儲備及營運帳目分開處理。基金會用作投資以及支付計劃相關的開支,例如政府債券利息開支和償還債券本金。
除政府債券計劃外,我們亦會繼續因應市場情況研究和制定合適的措施,以完善現行的金融基礎設施及機制,從而促進本地債券巿場的持續發展。
內地與香港金融合作
此外,特區政府繼續致力推進與內地的金融合作,建立兩地金融體系的「互助」、「互補」及「互動」關係。這種三互關係的目標是在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同時,亦配合推進內地金融市場對外開放的進程。與內地策略性的金融合作,已在香港未來與內地金融的幾個發展方向中充分體現:
(一) 作為內地以外人民幣貿易結算中心:國務院已於四月八日宣布決定在上海市和廣東省的廣州、深圳、珠海、東莞四個城市開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香港方面已經作好相關的技術準備,以成為內地以外第一個配合以人民幣進行貿易結算的地區。國家這項策略性的決定,不僅對香港金融業和兩地貿易有莫大裨益,還可在國際金融危機之下,降低兩地企業的匯率風險和兌換成本。
(二) 作為內地以外人民幣債券中心:溫家寶總理於上週在博鰲論壇接見特首時,表示容許內地的港資銀行在港發行人民幣債券,以及國家財政部考慮在港發行人民幣債券。此舉不但擴大和深化香港人民幣債券市場,提供香港投資者多一種幣種的投資工具,並為內地不同發債體打造境外人民幣集資的平台。
(三) 加強與上海的策略性合作:上海加快建設為國際金融中心,將會催化滬港策略性合作。滬港既要競爭,也要合作。隨著國家經濟的持續增長,只要兩地加強策略性合作,必定會創造相互促進,共同發展,共同繁榮的局面而避免此消彼長。香港的相對優勢在於市場的國際化、自由化及制度化。我們會繼續強化和發展這些優勢,增強香港市場的競爭力,同時尋求打通滬港兩地市場,共同發展的機遇。
(四) 加快粵港深化金融合作:廣東是香港金融服務業的腹地。隨著兩地的經濟聯繫日益增加,粵港發展金融合作是水到渠成的事,也是兩地優勢互補的典範。國務院於一月初公布的《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支持粵港深化金融合作。我們加快粵港兩地金融機構進入對方的市場,及加強雙方機構合作以及專業資格互認。此舉可以利用香港在金融創新和產品開放的技術,攜手為珠三角共同建設一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
金融服務業規管架構的檢討
要增強香港金融市場的競爭力,我們要不斷優化金融服務業規管架構,我們現正落實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就雷曼兄弟迷你債券事件所擬備報告內的建議,以進一步改善本港的規管架構,並加強對投資者的保障,尤其是針對銀行所經營的證券業務方面。
在首階段,我們集中以下三個範疇,包括投資產品的銷售、中介人的業務操守以及投資者教育。金管局和證監會已即時實行了數項改善措施,其餘的將在本年第三季諮詢市場和公眾後,制定實務守則和規例。
在下一階段,我們會檢討規管架構和規管安排,研究須透過制訂主體法例才可實行的建議。這些包括成立一個法定的財經事務申訴專員、檢討在《公司條例》與《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兩套公開招售制度,及針對銀行經營證券業務的監管架構等。我們現正進行一些前期研究,以為下一階段的工作奠下基礎。
在進行檢討時,我們需要考慮立法會雷曼小組委員會所作出的結論、香港本身的獨特背景、市場的意見,環球金融發展趨勢和國際金融機構(包括G20及金融穩定論壇)的建議。
全面性避免雙重徵稅協議
為了進一步提升香港的競爭力,特區政府從一九九八至九九年起,積極尋求與我們的主要貿易伙伴簽訂避免雙重徵稅協議。這些協議可消除兩地之間的稅務不明朗因素,降低某些預扣稅稅率,有助促進貿易、投資和人才交流。至今,我們已分別與比利時、泰國、中國內地、盧森堡和越南簽訂有關的協議,並另外與十一個經濟體系開展了商議。
但是,由於法律的限制,香港暫時未能在協議中採用國際上最新的資料交換條文,令我們不能與一些主要貿易伙伴成功簽訂協議,甚至難以展開商討。這成為香港擴大協議網絡的主要障礙,亦導致部分貿易伙伴質疑我們的稅務透明度。
為加快香港在這方面的工作,財政司司長在財政預算案中宣布我們計劃在今年年中之前提出有關的修例建議,使香港的稅務資料交換安排可與國際接軌。有關建議落實後,可推進一些過往因為資料交換安排準則而未能達至共識的協議商討。此外,部分國家更在得悉我們的決定後,主動邀請我們開展協議的商討工作。我們會就有關修例建議在今年五月諮詢財經事務委員會,並於今年稍後正式向立法會提出修例草案。
主席,我謹此致辭,希望各位議員支持《2009年撥款條例草案》。謝謝。
完
2009年4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