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九題:教資會資助院校教師學術名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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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四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國麟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專上院校,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每間專上院校的教師的學術名銜列表;

(二)去年有否考慮訂立一套標準的學術名銜列表,以供所有院校遵循,以免混淆及誤導公眾;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有否監管各院校制訂釐定教師學術名銜的準則,以確保教師的學術水平與其名銜相符;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回覆:

主席:

(一)根據由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院校提供的資料,教資會資助院校現時的教職員職銜/級的劃分詳列於附件。
 
(二)及(三)當局並沒有考慮為所有院校訂立一套標準的學術名銜列表或監管各院校制訂釐定教師學術名銜的準則。八所受教資會資助院校是自主法定團體,受本身的法定條例管理。各院校按法例享有自主權,管理其內部事務,包括人力資源政策和為其教職員制定職銜。



2009年4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