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合國制裁規例》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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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在憲報刊登《聯合國制裁(索馬里)規例》(《規例》)和《2009年聯合國制裁(武器禁運)》(修訂)規例》(《修訂規例》)。《規例》和《修訂規例》今日起生效。
政府發言人說:「《規例》實施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安理會)第733號決議中的,經安理會第1356號、第1425號、第1725號、第1744號和第1772號決議闡明和修訂的制裁措施,以及安理會最近通過第1844號決議中的制裁措施。隨�茖疆]應《規例》的訂立,《修訂規例》亦將索馬里從《聯合國制裁(武器禁運)規例》所實施的各項制裁中剔除。」
《規例》下的制裁措施包括︰
* 禁止向索馬里接供應、交付或載運武器或軍事裝備;
* 禁止向若干人士提供與軍事活動有關或與供應、交付、製造、保養或使用武器和軍事裝備有關的協助或訓練;
* 禁止向若干人士或實體提供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或為該等人士或實體的利益而提供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及
* 禁止若干人士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或經香港特別行政區過境。
完
2009年3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