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口商供應自行包裝藥劑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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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壎芵p現正調查一宗個案,涉及一間藥物入口商供應並非由符合「良好藥品生產規範」的持牌製藥商包裝的藥劑產品。

   發言人今日(三月十九日)表示,壎芵p接獲傳媒查詢有關源輝貿易有限公司(源輝貿易)的不當行為後展開調查。該公司為藥物入口商,並無製藥牌照。

   他說,事件中源輝貿易涉嫌非法包裝藥物「阿米替林」(Amitriptyline,一種抗抑鬱藥),這種藥丸由該公司從英國一間持牌藥物製造商進口本港。

   發言人說,該公司進口的藥劑產品在發送給用家和零售點前,須由本地具「良好藥品生產規範」的持牌製藥商包裝。

   然而,調查發現,兩批共4049樽25毫克裝的「阿米替林」藥丸(批號:AB725及AB755)及一批共285樽10毫克裝的「阿米替林」藥丸(批號:AA573)(每樽有500粒藥丸)由源輝貿易包裝。該公司並無包裝牌照。

   他說,涉及的藥物已發送給公立醫院、公營診所、私家醫院、私家醫生及少量藥房。

   他說:「根據現時的證據顯示,事件並不涉及藥物安全或效能問題。」

   壎芵p已指令該公司從公立醫院、公營診所、私家醫院、私家醫生及藥房回收產品,並已通知醫生及藥劑師停止供應這些藥物。

   壎芵p已設立熱線(電話:2319-2905)供市民查詢,該熱線今日運作至晚上十時,而明天則於早上九時至晚上六時運作。

   壎芵p亦已指令該公司從貨架上回收全部有關產品,並設立熱線(電話:2499-1373)答覆查詢。

   此外,該公司亦被指竄改四款進口藥劑產品的有效日期。

   壎芵p的巡查及調查顯示,當中三款產品(包括「格列本獢v(Glibenclamide)5毫克裝、「格列齊特」(Gliclazide)80毫克裝及「甲基多巴」(Methyldopa)250毫克裝)的標籤上的有效日期有相關的文件確認。

   壎芵p會繼續進行調查。





2009年3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1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