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題:電子廢物移運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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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三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慧卿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邱騰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電視台於去年十一月播放的一個節目報道,每年有數千艘船隻運載裝有有毒電子垃圾的貨櫃從美國走私到香港貯存,然後再運送到汕頭市貴嶼鎮,而當地居民使用原始方法提取該等垃圾所含金屬。關於當局對本人於去年十二月十日就上述情況所提質詢的回覆,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鑑於當局表示該節目提及的電子廢物貯存地點主要集中在新界北偏遠地區,當局是否知悉貯存於該等場地的電子廢物有否被運到貴嶼鎮作非法處理,當局除了派員巡查這些場地外,有否追蹤有關的電子廢物的去向;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鑑於當局表示在過去三年(二○○六年至二○○八年十月),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已完成197宗檢控,每宗個案所涉及的電子廢物的種類、廢物出口國、審判的結果及被定罪人士的判罰為何;

(三) 鑑於當局的回覆表示,環保署現正檢控與上述節目提及的貨櫃有關的違規人士,該個案的最新進展及詳情為何;及

(四) 過去三年,有多少個貨櫃因載有非法進口電子廢物而被退回出口國,以及涉及哪些出口國?

答覆:

主席:

  近年,電子廢物的移運在國際上引起多方面的關注。香港作為亞太區的主要貨物轉運港,也面對有害電子廢物非法流入及轉運等問題。為應付這項挑戰,特區政府有關部門(包括環境保護署、海關、警務處等)均與海外的管制當局加強相關的進出口管制,以打擊非法越境轉移有害電子廢物。

  有關上述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 環境保護署一向透過不同的渠道及派員到各可疑地點蒐集在境內的廢物貯存及移運情報,以掌握非法活動的狀況,及進行執法行動。在二○○六年至二○○八年間,環境保護署針對可疑的貯存場地共作出900多次巡查,並聯同其他執法部門共進行13次掃蕩行動,以打擊與貯存場地有關的非法活動。在此段期間,環境保護署完成37次有關非法電子廢物?口的檢控,其中11名被告被判即時監禁二至五個月不等。從這些個案蒐集的資料顯示,走私的目的地多為內地華南地區,但確實地點則未能確定。

(二) 就去年十二月十日的回覆中所提及在二○○六年一月至二○○八年十月間的197個檢控個案,其中138個個案已定罪,其詳細定罪資料表列如下:

出口國 定罪個案 有害廢物種類  罰款總數及其他刑罰

日本   31   電池和陰極射線管  $860,400
美國   26   電池和陰極射線管  $710,000
加拿大  14   電池和陰極射線管  $353,000
南韓   10   電池和陰極射線管  $330,000
                  另有被罰180小時
                  社會服務令

加納   7     電池       $75,000
阿拉伯聯 6    電池和陰極射線管  $160,000
合酋長國      
其他地方 44   電池和陰極射線管  $949,000
(註1)   

(三) 就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電視台節目內提及從美國非法進口的貨櫃,環境保護署已根據《廢物處置條例》檢控有關公司。法庭已於二○○九年一月把該公司定罪,罰款10,000元。

(四) 在二○○六年至二○○八年間,共有291個進口裝運因載有受管制電子廢物被退回出口國,而涉及的裝運數目及出口國資料現表列如下:

出口國          退回非法進口裝運數目(註2)
          (貨櫃數目)
美國       110(140)
日本        34(39)
加拿大       20(30)
越南        13(45)
澳洲        11(15)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  11(13)
其他地方(註3)  92(139)

註1:其他共24個地方,包括:危地馬拉、馬來西亞、新加坡、意大利等,個別地方的有關定罪數字,均少於6宗。

註2:有個別裝運(shipment)涉及多於一個貨櫃(container)。

註3:其他共40個地方,包括:危地馬拉、亞爾及利亞、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等,個別地方退回非法進口裝運的數目,均少於8宗。



2009年3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