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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一題:資助護養宿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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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三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國雄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口頭答覆:

問題:

  有長者及團體向本人投訴,指現時資助護養宿位供應嚴重不足導致輪候時間頗長。此外,參加了「改善買位計劃」的護理安老院和私營安老院,由於欠缺所需的配套設施,無法適當照顧需高度照顧的長者,而現時獲資助的綜合家居照顧服務,亦同樣無法適當照顧該類長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分別在社區及私營安老院居住,並正輪候入住資助護養宿位的長者人數,以及按區議會分區列出輪候入住該等宿位平均所需的時間(不包括選擇指定院舍或因特殊情況獲優先分配宿位的輪候個案);

(二)過去五年,每年在輪候入住護養宿位期間死亡的長者人數;以及政府會否大幅增加該等宿位,以紓緩現時供不應求的情況;若會,將於何時實行;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社會福利署(下稱「社署」)現時向在社區居住並正輪候入住資助護養宿位的獨居長者,提供的綜合家居照顧服務的細節、該等服務的平均輪候時間,以及每天能向長者提供服務的時數;社署有否評估該等服務能否滿足他們的需要;若有評估,結果為何;若沒有評估,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特區政府安老政策的其中一個基本原則,是鼓勵長者「居家安老」。因此我們投放大量資源,支援長者在社區安老。我要強調,並非每位有長期護理需要的長者都必須入住安老院舍,亦並非每位有長期護理需要的長者都必須入住資助安老宿位。有長期護理需要的長者,只要有足夠的社區照顧及支援,其實亦可以如他們所願,繼續留在家中安老。

  以下,我會逐一回答梁國雄議員問題的三個部分。

(一)截至二零零九年一月底,共有6 267名長者正在輪候入住由政府資助的護養院宿位,當中1 838人居於社區,3 726人居於私營安老院,其餘的703人則分別居於各類資助或自負盈虧安老院舍或醫院。

  上述數字顯示,正在輪候資助護養院宿位的長者中,部分已入住由政府資助的護理安老宿位,他們亦可選擇先接受政府資助的社區照顧服務。一般而言,長者可在較短時間內獲編配合適的資助社區照顧服務。此外,也有部分長者選擇在輪候期間入住私營安老院,這些長者如在經濟上需要協助,可申請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以應付有關開支。

  截至二零零九年一月底,約有3 543名輪候者(即57%)正接受不同形式的政府資助或服務,包括:

(i)約638人(即10.2%)正使用資助社區照顧服務;

(ii)約185人(即3%)正使用護理程度較低的資助院舍照顧服務;以及

(iii)約2 720人(即43.4%)正居於私營安老院內的非資助宿位,並正領取綜援。

  在輪候時間方面,由於資助護養院宿位的整體規劃及服務編配,是以全港的需求作考慮,社會福利署(社署)未能提供以地區為單位的輪候時間。若撇除對輪候的院舍有特別要求的個案(例如指定院舍或院舍所處地區等),以及獲優先編配的申請個案,現時輪候資助護養院宿位平均需時40.5個月,與整體的平均輪候時間40個月相若。 

(二)在過去五年,於輪候資助護養院宿位期間離世的長者人數分別為1 293、1 339、1 540、1 619及1 847。

  政府一直致力回應長者對資助護養院宿位的需求。近年,政府主要透過興建合約安老院舍,以增加資助護養院宿位的供應。現時全港共有16間合約安老院舍,其中14間領有由社署及壎芵p分別發出的安老院及護養院牌照,可同時提供護理安老宿位及護養院宿位。我們會繼續推出可同時提供護養院宿位及護理安老宿位的合約院舍,並會增加資助護養院宿位的數目,以回應長者的需求。此外,合約院舍內的護理安老宿位均提供持續照顧,即長者在身體逐漸衰弱至需要護養程度的照顧時,可以繼續留在同一間院舍安老,而無須轉往另一間護養院。除了資助宿位以外,合約院舍亦同時提供非資助安老宿位,照顧達護理安老或護養程度的長者,為長者提供資助宿位以外的選擇。

  在宿位數目方面,現時全港共有2 086個資助護養院宿位及1 289個可接收已達護養程度長者的自負盈虧宿位。另外,社署剛於二零零八年底批出兩間新建合約院舍,並快將進行裝修工程,有關院舍將可提供99個資助護養院宿位及43個資助護理安老宿位,以及98個非資助安老宿位。總括而言,政府已透過推出合約院舍,將資助護養院宿位的供應由二零零三至零四年度的1 574個增加至現時的2 086個,增幅達33%。此外,由現在到二零一一至一二年度,社署將會為五間新建合約院舍進行公開招標,以甄選營辦機構,有關院舍可合共提供230個資助護養院宿位。社署亦已在12個發展項目內預留地方興建新的合約院舍,並會在處所建成後陸續透過公開招標甄選院舍的營辦機構。

  為了進一步增加資助護養院宿位的供應,提升對需要護養照顧的長者的支援,以及使新建合約安老院舍能更快投入服務,社署會採取以下一連串的措施,包括:

(i)繼續物色合適的地方,增加興建新的合約安老院舍;

(ii)研究在可行的情況下,在現有的合約院舍內進行原址擴充,增加提供資助護養院宿位;

(iii)與房屋署及有關部門研究進一步加快工作流程,使位於房屋署轄下公共屋h內的新建合約安老院舍,能夠盡快投入服務;以及

(iv)繼續推行安老院舍轉型計劃,將沒有長期護理元素的資助宿位逐步轉型為可提供持續照顧至護養程度的宿位,使長者在身體逐漸衰弱至護養程度時仍然可以繼續留在熟悉的環境安老,而不必重新輪候護養院宿位。

(三)我們鼓勵和協助有長期護理需要的長者,包括正在輪候護理安老院或護養院宿位的長者,在家中安老,並透過非政府機構為他們提供一系列資助的社區照顧服務,包括到戶形式的綜合家居照顧服務和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及以中心為本的長者日間護理服務。

  到戶社區照顧服務讓長者在熟悉的家居及社區環境接受護理和照顧服務,並同時為護老者提供支援,以達致加強家庭融和的目標,使體弱長者可以按其意願在家安老。到戶社區照顧服務內容包括起居照顧(例如餵食和洗澡)、基本護理(例如量血壓和量體溫)、特別護理(例如失禁護理、糖尿護理、呼吸護理及感染控制)、康復訓練、送飯、家居清潔和接送等。

  目前全港共有60支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隊及24支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隊,為有長期護理需要的長者提供共4 586個服務名額,其中包括剛於去年十二月成立六支新的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隊所提供的810個服務名額。現時各區的輪候時間不同,由無須等候至數個月不等,平均輪候時間少於三個月。我們預計在新設隊伍的服務運作成熟後,輪候時間將會進一步縮短。

  由於每個接受社區照顧服務的長者的情況都有所不同,為確保長者獲得最適切的照顧,負責的社工或個案經理會為每名長者制訂一套有系統的個人護理計劃,包括訂立服務目標、服務種類、次數及時數等。在服務時數方面,以二零零八年第四季的數字為例,營辦機構因應個別長者不同程度的需要,每季為每名長者提供由44小時至60小時不等的直接照顧服務(例如特別護理、復康練習、洗澡、量體溫、量血壓等),當中並未計算送飯、家居清潔、輔導、接送、暫託服務等的支援服務的時數。

  此外,負責社工會諮詢照顧長者的醫護人員、專職治療師、家人及長者本人的意見,定期或最少每年一次檢討服務時數和性質,以滿足每一名長者的需要。



2009年3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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