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就高等法院判決的回應
*************
*************
有關新聞界查詢,高等法院今日(三月十三日)就「與香港教育學院有關的指控調查委員會(委員會)」報告內的某些結論的司法覆核的裁決,教育局發言人回應如下:
「我們歡迎法庭的判決,這個判決有助釐清政府官員與院校之間溝通的原則。我們一向尊重高等教育院校的學術自由,因為這是香港的一個重要的社會價值。」
完
2009年3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