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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三月四日)在中區政府總部東座大堂會見傳媒的答問全文(中文部分):
保安局局長:對於近來有一些香港居民被拒絕進入澳門,特區政府非常關注。就最近幾宗個案,有一些立法會議員向我反映,希望特區政府可以跟進。其實今早我們的同事已經和澳門的對口聯絡過,嘗試了解事件的始末,以及表達了特區政府的關注,特區政府現正跟進這件事。
記者:有沒有跟進這次事件,因為不單有立法會議員被拒入境,還有學者被拒入境?
保安局局長:我們也注意到有一些大學學者教授被拒入境,我們了解過情形,澳門給我們的答覆是他們是依法辦事的,根據他們的內部保安綱要法決定這些個案,但我們仍然正在跟進這幾宗個案。
記者:這些案件接二連三發生,你是否滿意澳門政府給你的答覆?
保安局局長:我曾在立法會上說過,一般我們不會去干涉另一個司法管轄區根據他們的法律去處理出入境事宜,但是我們香港特區政府,一直以來也有政策去協助我們的香港旅客在海外旅遊的方便。在這方面,我想大家都記得我們做了大量的工作,包括為香港特區護照的持有人爭取了許多地方的免簽證及出入境的便利。基於這個原因,如果我們發覺有香港居民去澳門有被拒入境或有不方便的時候,我們都希望了解事情的始末,看看是否可以協助他們。
記者:在日本有兩名香港歌手被發現藏有毒品,有沒有了解他們當時入境的情況,他們在日本的情況怎樣,何時可以返港?
保安局局長:我是從傳媒報道獲悉這件事。這個個案現在已進入日本的司法程序,他們有沒有罪及情況如何,我們現在都不太清楚,所以這兩個個案,我現在都不便評論。但根據我的了解,香港警方已主動聯絡日本警方了解案件的詳情,暫時我沒有掌握到任何資料。不過在這�堙A我想講一句,其實我昨日已跟傳媒說,現在,香港的青少年服用這些危害精神毒品是非常嚴重。現在,我們的禁毒專員正領導一個跨部門的小組去處理這個問題,包括落實律政司司長在去年十一月提出打擊青少年毒品問題報告中的七十多項建議,看看可以如何陸續落實。其實,這個問題並不是今時今日才有,所以我呼籲社會各界人士,包括家長、學校當局、我們的社工、社會人士、社會企業,大家一起,要整個社會動員去打這一場仗。首先,當然要建立一個關懷我們青少年的文化,加強他們抵擋吸食這些危害精神毒品的能力。第二,我們有許多知名人士,特別是演藝界的青少年偶像,他們更加需要以身作則,建立一個健康的生活文化,使他們成為青少年一個健康的偶像。
記者:其實那兩名歌手是否並非持有香港的護照?
保安局局長:這方面我暫時沒有掌握到資料,但看昨日新聞報道,他們兩人均持有外國護照。但有沒有香港特區護照就不清楚,因為如果在香港出生,又移民外國,如果取得另一國家的護照,但並無放棄中國國籍,他仍然可持有香港特區護照。
記者:局長,我想問之前特首在北京提及過,深圳的市民可在一年內無限次來香港,想問香港方面會有甚麼措施配合,特別是他們最多可逗留多久?
保安局局長:自由行措施其實在過往幾年對我們香港的經濟是一個很大的推動力,對於我們的酒店、餐飲、零售業有很大的支持,所以我們是歡迎擴大自由行的措施。當然我們的出入境部門,包括入境事務處和海關,我相信他們有足夠的設施和人手去應付旅客的增長。
記者:那是否代表不會加派多些人手呢?
保安局局長:我們會有足夠的設施和人手去配合,但可否在內部的優先次序去調配,抑或是如果不可以這樣做時,會否增加人手呢?我們會去研究。
記者:會否關注到治安問題?
保安局局長:其實,我們一直都很關注外來人士在香港會否破壞我們的社會安寧,我們在過往幾年對這情形都有監察。根據我了解,雖然這幾年自由行或內地旅客的數字大幅度增加,但是違規-即在香港犯法-的百分比一直在下跌。如果我沒有記錯,在去年的數字,每十萬個內地的遊客,只有九個觸犯了香港的法律,很多都是輕微的犯罪,所以我們看不到,至少在過去的經驗,我們看不到擴大自由行會對香港的治安有一些實質上的壞影響。
記者:他們每次來港自由行可以逗留多久?因為現在來港次數比以前頻密。
保安局局長:通常是兩星期左右。
記者:但是政府方面最多給他們在港逗留期限多久?
保安局局長:一般旅客最多玩兩星期已經足夠,通常他們每次來港都是玩三數天,但是有個別旅客逗留比較長一點,例如香港人的配偶,因為大家也知道他們就算跟香港人結婚後要取得單程證,現在也要等四年時間,在這段時間內,他們也要經常來港與他們的丈夫或太太見面,所以內地會發出雙程證給他們,這些人會在港比較住長一點,有些人最長可以住三個月。
記者:是否說他們沒有限制逗留在香港?
保安局局長:有限制的,到期他們便要離開香港,下次再來。
記者:期限有多長?
保安局局長:要看內地批准他停留多久,如果是一個多次的證,可能他一段時間再次回來。
(請同時參閱答問全文的英文部分。)
完
2009年3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