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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九題:協助綜援受助人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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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三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國柱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社會福利署委託非政府機構推行深入就業援助計劃(援助計劃),向有就業能力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受助人和準綜援受助人提供適切的就業援助服務,以協助他們盡早找到有薪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去年給予援助計劃的撥款額;

(二) 去年參加援助計劃的人士數目;及

(三) 鑑於金融海嘯引致失業人數上升,會否增加援助計劃的撥款,以協助更多綜援受助人盡快投入就業市場?

答覆:

主席: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的目的,是以入息補助方法,為那些在經濟上無法自給的人士提供安全網,使他們的入息達到一定水平,以應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社會福利署於綜援計劃下推行自力更生支援計劃,以鼓勵及協助健全而又失業或從事非全職工作的綜援受助人尋找有薪的全職工作﹐從而達致自力更生。

  為進一步推廣「從受助到自強」和「自力更生」的政策,社會福利署在二○○三年十月至二○○八年九月委託非政府機構推行深入就業援助計劃,為身體健全的失業綜援受助人和準綜援受助人提供適切的就業援助服務,以協助他們消除工作障礙、提升受僱能力和重投工作。

  現分項回答議員提問如下:

(一) 社署於二○○六年十月推行為期兩年的第四輪深入就業援助計劃,該計劃於二○○七年十月至二○○八年九月所需的費用估計約為3,000萬元。

(二) 於二○○七年十月至二○○八年九月期間,共有4,181人參加第四輪深入就業援助計劃。

(三) 社署於二○○八年十月開始推行為期三年的「綜合就業援助計劃」,委託非政府機構營運60個就業援助項目,為年齡介乎15至59歲身體健全而又失業的綜援受助人提供普通及深入的就業援助服務,協助他們尋找有薪的全職工作,達致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會為所有失業的綜援受助人提供服務,當中每年4,000名經營運機構評估為有較大就業障礙、欠缺工作經驗或工作技能的參加者將會接受深入的就業援助服務,以提升他們的受僱能力。此外,勞工處亦會採取多元化的措施,包括舉辦針對個別受經濟下滑影響行業的招聘會、在人流較多的商場和社區會堂舉辦招聘活動,以及透過不同渠道向求職人士發放有關空缺及就業資訊,使求職者(包括綜援受助人)更快更方便地覓得工作。



2009年3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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