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題:委任行政會議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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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三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湯家驊議員的提問和政務司司長唐英年的答覆:

問題:

  行政長官較早前委任了五名行政會議新成員,部分人選引起了爭議。其中一名成員曾被評選為立法會十大表現最差議員;而據報章報道,有傳言指稱在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下稱「中聯辦」)介入之下,該成員的委任變相成為政治交易:政府以行政會議議席作為條件,換取該成員在去年不循某功能組別參選立法會,好讓一名親政府政黨的成員晉身立法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行政長官採用甚麼準則挑選這批行政會議新成員,市民對有關人士擔任公職的表現的評價是否考慮因素之一;這五名新成員的背景及資歷怎樣符合這些準則;

(二)行政長官在公布上述行政會議新成員名單前,有沒有就有關人選諮詢中聯辦或其人員;及

(三)政府將採取甚麼措施,釋除公眾對行政會議議席淪為政治交易籌碼的疑慮,以及會如何加強行政會議的公信力?

答覆:

主席:

(一)根據《基本法》,行政會議的成員由行政長官從行政機關的主要官員、立法會議員和社會人士中委任,成員須是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

  行政長官委任行政會議成員時會考慮人選的能力、專業知識、操守和對社會事務的參與和承擔等。

  行政長官於一月二十日公布委任劉皇發議員、劉遵義教授、胡紅玉、楊敏德及葉維義為行政會議成員。五位新成員分別對地區事務、社會政策、工商、金融、經濟、教育等領域,有敏銳的觸覺和深入的了解;他們有豐富的專業和公共服務經驗,對內地發展有深刻認識。委任這些成員,可協助特區政府制定能夠回應市民訴求,以及視野廣闊的政策,並對香港參與珠三角,以致國家整體的發展,發揮有效作用。

(二)按照《基本法》的規定,行政會議成員的任免由行政長官決定。

(三)所有獲委任的行政會議成員,均是在其行業有卓越成就、有才幹、與社會各界有廣泛接觸的人士。他們都是全心服務香港市民,有承擔的人。憑藉他們在各範疇的專業知識、對社會事務、國家事務的了解,及公共服務的豐富經驗,定能協助特區政府制定切合市民需要的政策,為市民謀福祉。有關行政會議成員的委任是政治交易的疑慮,是毫無事實根據的。



2009年3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