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年一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
*****************

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發出:

  根據參與香港金融管理局住宅按揭每月統計調查的23間認可機構的資料,二○○九年一月份新取用按揭貸款額較二○○八年十二月份減少15.0%,至61億港元。

    認可機構新批出的貸款增加8.0%,至112億港元,原因是二手市場交易批出貸款增加14億港元(+20.2%),足以抵銷一手市場交易批出貸款減少的1億港元(-5.4%)及轉按批出貸款減少的4億港元(-36.8%)。新申請貸款的宗數沒有明顯變動,為8,520宗。

    在一月份的新批按揭貸款中,超過50%的貸款利率介乎最優惠利率減1.5厘至2厘之間,以最優惠利率以外的利率(主要為香港銀行同業拆息)作為定價參考的貸款所佔比例由17.7%,上升至28.4%。

    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減少0.1%,至5,870億港元。

    一月份按揭貸款拖欠比率與經重組貸款比率均沒有變動,分別維持在0.05%及0.14%。兩者合併的比率為0.19%。

如有查詢,請聯絡:
傳訊總監陳民傑   二八七八 一四八○ 或
傳訊經理黃慶鋒   二八七八 一八○二

 
附件說明

1.住宅按揭統計調查(Residential Mortgage Survey)是定期每月進行一次的調查,調查對象包括銀行業內23家認可機構。
2.在本統計調查中,住宅按揭貸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指借予個人以供購買住宅物業的貸款(包括加按及轉按),這些物業包括未完成單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計劃」及「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單位。
3.新借出貸款總額(gross new loans made)指該月份內實際取用的新按揭貸款。
4.新批出貸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該月份內批出的按揭貸款。這些貸款可以在同一個月內取用,亦可在較後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貸款列入「該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貸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the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項目內。這項數字將會影響以後的月份的新借出貸款總額。
5.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貸款總額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比率。
6.經重組貸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經重組貸款總額佔未償還貸款總額的比率。
7.第二按揭計劃(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認可機構批出的按揭貸款外,由地產發展商或其他借貸機構提供第二按揭的貸款。本統計調查只包括由申報機構批出的貸款。
8.該月份新批出貸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貸款平均合約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為加權平均數字,計算時以個別申報機構在該月份新批出的貸款額作為加權因素。
9.過去12個月撇銷的貸款(loans written off)佔平均未償還貸款的百分比的計算方法如下:在過去12個月期間內撇銷的貸款總額佔該段12個月的期間內平均未償還貸款總額 [即(期初未償還貸款結餘+期末未償還貸款結餘)÷ 2] 的百分比。



2009年2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0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