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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發出: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二月二十日)就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政府申請九十億元撥款,向符合資格的強積金及公積金計劃成員注款六千元計劃講述具體安排。所有注款將於年三月至四月透過十七個受託人陸續存入合資格成員的強積金帳戶內,預計將有一百四十萬四千名計劃成員獲得注款。有關受託人會在注款存入各合資格成員的強積金帳戶後,向個別成員發出書面通知。對於沒有任何強積金帳戶的合資格公積金計劃成員,積金局將於三月發出通知,並由有關受託人替其開立強積金保留帳戶,以完成注款。
積金局發言人表示:「積金局於四月起會開放注款熱線,讓認為自己符合注款資格但沒有收到注款通知的人士查詢。他們可於四月至九月三十日,向積金局提出覆核注款資格。有關注款熱線詳情,請留意稍後公布。計劃成員無須於現階段急於就其個別情況作出查詢。積金局於下星期會透過媒體詳細講解注款安排。」
有關注款資格準則,請參閱附件一。
覆核資格及上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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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指出,任何人士如欲提出覆核資格要求,可於四月起致電注款熱線、親身到積金局觀塘辦事處或以書面要求覆核其注款資格。有關覆核資格要求須於四月至九月三十日期間提出。積金局會以書面方式通知有關覆核結果。如有關人士不滿覆核結果,必須於覆核結果發出後3星期內提出理據上訴,逾期提出的個案將不獲處理。
「所有上訴將會由一個由強積金諮詢委員會主席擔任主席及積金局非執行董事組成的上訴委員會處理。該委員會將考慮上訴人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及積金局的調查結果,以覆核該項決定,並會以書面通知上訴人其上訴的結果。而上訴委員會的決定,將屬最終決定。」
注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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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計劃成員
- 如合資格成員持有強積金保留帳戶,積金局會將注款存入其強積金保留帳戶。
- 如成員沒有強積金保留帳戶而只有強積金供款帳戶,注款便會存入其供款帳戶。
- 若成員根據法定理由已提取累算權益並取消帳戶(以小額結餘為理由提取累算權益除外),注款將以支票形式或銀行戶口轉帳形式支付。
- 若已經以小額結餘為理由,提取累算權益並取消帳戶的合資格強積金計劃成員,有關受託人將替其開立強積金保留帳戶。
公積金計劃成員
由於注款會存入強積金帳戶,對於?有強積金帳戶的合資格公積金計劃成員,有關受託人將替其開立強積金保留帳戶,以完成注款。積金局於三月會另行向合資格的公積金計劃成員發出函件及宣傳單張,以完成開立保留帳戶。務請有關成員細閱該等文件,並於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按指示將填妥之保留帳戶申請/登記表格寄回有關受託人,以完成有關程序。
有關注款安排詳情,請參閱附件二。
積金局將於下星期起展開廣泛宣傳,包括透過報章廣告、報刊文章、電視宣傳短片及電台宣傳聲帶等,向公眾闡述注款安排的詳情,務請計劃成員留意有關公布及資訊。計劃成員亦可瀏覽積金局專題網頁(www.mpfa.org.hk)以獲取有關資訊。
完
2009年2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