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三題:巴士乘客在樓梯受傷的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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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今日(二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劉健儀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上月有一名老翁從一輛行駛中的雙層巴士的上層步下樓梯時失足受傷,其後不治。涉案巴士採用筆直式樓梯,有關的專營巴士公司近年購入的大部分巴士亦採用該設計。有評論認為,當發生乘客在梯間失足的意外時,相比傳統的螺旋式樓梯,筆直式樓梯較易令該等乘客的傷勢較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過去五年有多少宗巴士乘客在上落樓梯時失足的意外,並按所涉的專營巴士公司名稱、乘客所屬年齡組別(兒童、成人或長者)及巴士樓梯設計的類型(筆直式或螺旋式)列出分項數字;

(二)政府有否就巴士的車種、車型和車廂內的安全設計等方面向專營巴士公司發出指引;若有,指引的詳情;若否,政府如何協助巴士公司決定選購哪些型號的新巴士;

(三)政府有否就筆直式及螺旋式樓梯的安全性進行評估;若有,評估的結果;若否,政府會否進行評估;及

(四)有何措施減少巴士乘客上落樓梯時發生意外?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四個部分,我的回覆如下:

(一)根據「沒有涉及碰撞而乘客在車廂的樓梯受傷的專營巴士意外」而作出的統計,在過去五年分別發生在直樓梯或螺旋樓梯的意外數字載於附件一,有關傷者的年齡組別統計則載於附件二。

(二)及(三)每輛新型號的巴士的車種、車型和車廂內的設計均須符合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香港法例第374A章)的規定,才可獲准在道路上行走。該規例訂定雙層巴士內所有由下層通往上層的梯級須符合的規定,包括梯級的最高高度及最少深度、梯級須裝配防滑梯面、以及樓梯須安裝適當高度的扶手等。現有雙層巴士的筆直式或螺旋式樓梯皆符合有關規定。巴士公司可按法例規定引入合規格的巴士提供服務,而根據巴士公司及其歐洲製造商的評估,筆直式及螺旋式樓梯皆是安全的。

(四)我們非常關注巴士乘客的安全,並相信如果乘客能在上落樓梯時注意緊握扶手,而車長又能保持行車平穩暢順,會減少乘客在上落樓梯時失足的機會。我們主要從執法、車長培訓,及宣傳教育各方面,全方位提升道路安全。

  執法方面,警方會根據公共巴士服務規例,檢控未能確保乘客安全(包括急速剎車、或啟動巴士時疏忽而引致乘客失平衡而受傷)的專營巴士車長。

  培訓方面,我們強調巴士公司必須為車長提供足夠訓練,令他們能在駕駛時保持車輛平穩。我們要求巴士公司對新入職車長提供基本訓練、及對在職車長提供複修訓練,以增強車長的駕駛技術、安全意識及改進他們的駕駛行為。此外,九巴及龍運已引進模擬駕駛訓練系統,加強訓練車長對路面交通情況的反應;而城巴及新巴則發給每名車長有關安全駕駛行為的袋裝小冊子,方便他們隨時參考。為確保車長保持高水平的駕駛態度和行為,巴士公司亦不時巡查及考核車長的駕駛行為。此外,運輸署亦聯同警方定期舉辦以專營巴士車長為對象的道路安全講座,敦促和鼓勵車長要採取良好的駕駛態度。

  宣傳教育方面,我們不時安排電台播放宣傳聲帶,呼籲駕駛人士禮讓巴士,以減少巴士車長因需突然剎車而影響乘客。我們並播放電視宣傳短片,提醒巴士乘客上落樓梯須小心及勿站在樓梯間等。針對近日巴士乘客在車廂內跌倒的事故,我們已加強上述宣傳工作。此外,巴士公司亦利用宣傳教育短片、燈箱廣告、車廂廣播、車身廣告、標貼等,提醒乘客乘搭巴士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並向其他駕駛者宣揚在路面上盡量禮讓巴士的訊息。



2009年2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