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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醫院管理局發出︰
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蘇利民今日(二月十七日)公布檢討明愛醫院調查報告專責委員的結果和決定。明愛醫院行政總監早前就一名男子於去年十二月在醫院門外暈倒的事件,向醫管局呈交調查報告。
醫管局專責委員會的檢討範圍包括醫院管理層和員工就今次事件的反應是否恰當,以及事後向公眾交代處理有關事件時不足之處;此外,委員會亦進一步研究有關人士在事件上需分擔的責任,並決定所需的人事跟進程序。
專責委員會由蘇利民任主席,其他成員包括:
- 醫院管理局人力資源委員會主席何耀華博士
- 醫院管理局醫療服務發展委員會主席霍泰輝教授
- 醫院管理局明愛醫院管治委員會主席張力正教授
專責委員會曾會晤二十位與今次事件有關的員工,確定明愛醫院調查報告依時序如實記載了當時發生的情況。此外,委員會相信醫院行政總監馬學章醫生及急症室部門主管吳奎醫生,兩人對醫院內及鄰近範圍的事件所作出的緊急應變,均應負上責任。
根據檢討結果,委員會已透過主席向馬醫生及吳醫生發出指示,須制訂以下改善計劃:
(一)設立清晰的步驟去改善急症室內外的應變措施。
(二)設立具體的應變步驟,處理急症室以外發生的緊急事件,包括在醫院附近範圍發生的緊急事故,同時加強應變能力。
(三)為醫院與巿民接觸起步點(急症室及接待處)的職員提供培訓,內容包括「盡心服務」的理念以及對醫院程序的理解。
馬學章醫生及吳奎醫生需於兩個月內向醫管局行政總裁及九龍西醫院聯網總監提交改善計劃,並於十二個月內全面推行,然後由行政總裁直接進行檢討。在這段期間,視乎計劃是否成功落實,馬學章醫生及吳奎醫生將不獲晉升或增薪。假如改善情況未如計劃進展,上述措施於十二個月後仍然生效。
此外,有關文員及急症室護士亦需接受相關培訓及輔導,確保及釐清其在醫院服務方面的角色及切合醫管局的期望。
完
2009年2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