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四題:特別信貸保證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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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二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林大輝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的書面答覆:

問題:

  工業貿易署(工貿署)自去年十二月十五日起推出特別信貸保證計劃,以協助企業解決現金周轉的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各參與計劃的貸款機構至今向工貿署提交的信貸保證申請當中,有多少宗的所涉企業是過往從未獲有關貸款機構批出貸款的新客戶,以及申請獲批及被拒絕的個案數目及所涉貸款總額分別為何;

(二)在已批准的信貸保證申請中,有多少宗的所涉企業屬中小型(即任何從事製造業而在本港僱用少於100名僱員的企業,或任何從事非製造業而在本港僱用少於50名僱員的企業),以及他們獲批的貸款總額;及

(三)鑑於政府曾預期在半年的實施期內,會有約4萬間公司受惠於該計劃,有否評估該估計數字能否達到;若評估為不能,會否調低估計數字及延長該計劃的實施期?

答覆:

主席:

  政府於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推出特別信貸保證計劃,為合資格企業取得的商業貸款提供七成信貸保證,總承擔額為1,000億元。截至二○○九年二月二日,我們已批出985宗申請,涉及的貸款總額為21.7億元。就林大輝議員提出的問題,現回覆如下:

(一)我們並沒有該等資料。由於37家參與計劃的貸款機構需時逐一翻查個別申請,我們將於稍後向立法會工商事務委員會提供有關數據。

(二)上文提及已批出的985宗貸款申請中,945宗(即約96%)惠及中小企業,涉及的貸款總額為20.5億元。

(三)我們在推出特別信貸保證計劃時,表示約有40,000家企業可以受惠。這估計是基於1,000億元信貸保證的總承擔額,以及假設每家企業平均保證額為250萬元而計算得來,並非設定的指標。實際申請及受惠企業的數目,要視乎市場需求、每項申請涉及的貸款性質和金額等因素影響。

  至於六個月的申請期,我們提出建議時已明確表示,我們會於申請期完結前進行檢討,以決定是否延長計劃。



2009年2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2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