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六題: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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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二月四日)立法會會議上余若薇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把具悠久歷史的舊戲院列入「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活化計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除油麻地戲院已被評定為二級歷史建築外,有否為全港的舊戲院(包括長洲戲院和坪洲戲院)進行歷史建築的評級;若有,有關的詳情;若否,會否盡快為全港舊戲院進行歷史建築的評級;若否,原因為何;

(二) 有否研究澳門伯多祿五世劇院的活化模式是否可套用於香港的舊戲院;若有,研究的結果;若否,會否盡快進行研究;及

(三) 會否考慮把已評定為歷史建築的舊戲院納入活化計劃,以保育和活化該等歷史建築?

答覆:

主席:

(一) 根據古物古蹟辦事處(古蹟辦)的紀錄,香港有兩所戰前所建的戲院,分別為由政府擁有的油麻地戲院及由私人擁有的長洲戲院。其中油麻地戲院於一九九八年被古物諮詢委員會(古諮會)評為二級歷史建築。古蹟辦正為長洲戲院進行評估,結果將於稍後提交古諮會考慮,以決定此建築物的評級。至於坪洲戲院,因它只屬於一九六○年代後才落成之建築物,古蹟辦現時未有計劃為其進行評估。

(二) 世界各地都有很多活化歷史建築的例子,包括澳門伯多祿五世劇院。我們在進行歷史建築活化時,會參考及學習這些例子。

(三) 政府會按個別歷史建築的情況以制定合適保育方案。就目前政府擁有的唯一屬於戲院用途之已評級歷史建築,即油麻地戲院,政府已決定將它和附近位於上海街344號的紅磚屋(又稱前水務署抽水站工程師辦公室)一併改建為戲曲活動中心,為小型粵劇演出和訓練粵劇新秀提供表演和練習場地。該項目已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轄下的工務小組委員會在其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之會議通過。



2009年2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