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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一月二十二日)於經濟機遇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後,在中區政府合署新翼一樓會議廳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中文部分):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正如剛才行政長官所說,政府將重新研究為有財政困難的公司引入企業拯救程序,給予一些面對短期財政困難但長遠仍有生存能力的公司一個翻身的機會。
企業拯救程序主要是讓面對財困的企業可以在一段期限之內,和債權人達成協議,進行重組而避免清盤的命運。
2001年時,政府曾向立法會提交《公司(企業拯救)條例草案》。很可惜,條例草案經立法會反覆討論,利益各方未能達成共識,以致條例草案未能通過。我們希望目前的經濟環境能給予我們一個契機,就此課題再作討論。
企業拯救程序牽動各不同持份者的利益,當中牽涉公司股東、管理層、僱員、債權人和相關專業人士,故此,我們需要各方合作,尋求一個多贏的折衷方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將會立即展開研究。我們留意到一些海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近年修改了他們有關企業拯救的法例,我們會參考他們的經驗,以改善上次的建議。
在研究的過程中,我們會與勞工福利局緊密合作,尤其是有關如何處理公司拖欠遭解僱員工的薪金及其他應得款項的問題。我們亦會聽取從事企業重組工作的專業人士的意見,以確保我們提出來的方案切實可行。
之後,我們將會就方案的概念,諮詢各相關利益團體包括勞工界、商界、銀行界和相關專業界,以及公眾人士。若能達致一個各方面接受而又可行的折衷方案,便會�茪滽騔彌屭玼颾蛂A提交立法會。
我想再次強調,只有各方都拼棄成見,尋求折衷方案,才能締造多贏,讓企業拯救程序的立法工作重新上路,從而減少企業倒閉,減輕失業。
記者:局長,其實之前已經有那麼大的聲音,各方都未能達成共識,你為何覺得現時是時機,吸引各方願意達成這個方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正如剛才行政長官所說,其實在很多海外的相同的司法管轄區,都有類似的企業拯救方案。雖然我們在2001年未能成功通過方案,但我們覺得今次的金融海嘯和面對的經濟困難,讓我們看到其實這個企業方案(拯救)程序是有需要重新去研究。當然,我們亦知道做這件事是一個中期的措施,並非短期可以做到的事。但在金融海嘯和面對的經濟困難情況下,是讓我們看到香港是有需要為這長期工作馬上起動。
記者:局長,如果我沒記錯,上一次草案未能通過的其中一個原因,是由於勞工界反對,擔心企業繼續營運下去,會用盡資金,反而會引致不能支付欠薪問題。我亦記得銀行,即債權人或律師方面亦有些保留。你為何有信心在這情況下可勸服他們接受?行政長官亦曾說過,在海嘯期間不應推出具爭議性的政策,你提出的這建議會否較有爭議性?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你說得對,上次的情況是利益各方都對這方案有些保留。例如僱員關心相對於清盤程序,企業拯救程序會否剝削了他們的權益;亦有一些僱主認為如啟動拯救程序,如果門檻太高,則對他們沒甚麼作用;銀行則擔心程序會否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各有不同的意見。但是我們認為正因今次的經濟困難,暴露了我們缺乏這樣的拯救程序,而這是我們企業制度方面的一個缺陷。我們相信大家如果看到有一個企業拯救程序,其實是可以協助一些公司能夠處理它們的財務困難,重新重組,令一些可能需要清盤的公司不用清盤,從而保留很多工作和職位。我相信這是一個機會讓大家重新討論這件事,我希望可以利用最近的經驗和海外的經驗,重新和一些有關的利益團體再討論,希望大家可以找到一個折衷的方案。
記者:局長,你可否清楚地說,預期可於何時進行諮詢?另外,剛才行政長官說,要用一年時間去做,會否不能達到即時救企業的功能?因為一年後,可能金融海嘯已平復了。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正如行政長官剛才說,這是一件中期(medium term)的措施。在短期來說,我們有很多措施「撐」企業,但是我覺得雖然如此,這次的金融海嘯給予我們一個契機,而經機會亦很贊成我們為這件事展開工作,所以我們認為值得去爭取這個時機。我們會盡快做。
記者:局長,想問一下,剛剛提出的方案,希望可以解救瀕臨倒閉的企業。有沒有初步的想法,如何去決定去救哪些企業,有何準則?另外,有沒有信心,因為這方案是中長期的,而在海嘯中我們是需要一些短期的,即時見到成效的措施。這些中長期的想法,如何可以說服立法會或各方利益團體可以放棄他們的想法?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第一個問題是有關細節的事情,關於整個企業(拯救)的門檻如何,在這�堳傶齯@次說清楚有關細節。今次行政長官設立經機會的目的,除應付短期內金融海嘯帶給我們的困難外,亦希望利用這契機,研究如何長久增加香港的競爭力。這亦是經機會一個很重要的目標,所以在這目標下,經機會委員提出這建議予政府考慮,而我們是接納這建議去做研究。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英文部分。)
完
2009年1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1時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