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申請增加撥款以支援四川地震災區重建工作(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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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區政府擬在首階段援建四川地震災區重建工作的基礎上,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財委會)建議將早前已同意開立的20億元承擔額增加40億元至合共60億元,注入「支援四川地震災區重建工作信託基金」(基金),以支持特區第二階段的工作。

  政府發言人今日(一月二十二日)表示,特區一直積極支持災區重建的工作。二○○八年七月,立法會批准開立為數20億元的承擔額,用以注資基金,支持特區首階段的援建工作。

  二○○八年十月十一日,特區政府在成都與四川省人民政府簽署了《就香港特別行政區支援四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合作的安排》(《特區援建合作安排》),議定了特區援建工作的基本原則、特區政府二十個首階段援建項目、項目及資金管理,以及川港雙方的溝通協調機制等事宜。

  特區首階段援建的二十個項目是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的通知》(《重建總體規劃》)和災區的實際需要,與四川省政府商討後而議定的。

  該二十個項目涵蓋五所學校重建、九個醫療設施項目、四間社會福利綜合服務中心、一條公路,以及一個規劃編制項目,總估算費用為16.65億元人民幣,等值約19.05億港元。

  為了貫徹「政府牽頭、全民參與」的原則,凝聚社會各界的力量,基金在二○○八年十月中開始接受香港非政府機構申請資助,協助進行四川災區重建的工作。基金在二○○八年十二月已經批出了共十二項申請,涵蓋教育、醫療、肢體及心理康復、培訓計劃等範疇。

  發言人說,特區先後收到川方提供共兩批的預選項目清單。

  第一批預選項目中的二十個項目已確定在首階段推行。餘下項目共三十三個項目尚未有資金安排,涉及的承擔額約17.49億元人民幣,等值約20.02億港元。

  川方推薦的第二批預選項目共有一百三十二項,涉及的總承擔額約42.56億元人民幣,等值約48.69億港元。

  發言人說:「由於資源所限,我們需要就川方推薦的預選項目定下優先次序,然後因應可調撥資源的水平,分階段推展有關工作。」

  「我們在選取有關項目時,一直透過現有的協調溝通渠道,與川方交流意見。」

  川港雙方共同認為,在訂立選取第二階段項目時應考慮以下的相關因素:

(a)按照川港雙方早前就援建範圍所達成的初步共識,參與公共服務設施、基礎設施,以及臥龍自然保護區重建的工作。

(b)配合《重建總體規劃》的整體方向和災區的需要,儘量將重要的民生設施,例如學校和醫療康復設施等,放在較優先的位置。港方亦考慮了川方就項目優先次序方面的初步看法。

(c)將川方預選項目中一些籌備工作較為成熟的項目納入第二階段推行,其他項目在後階段再行研究。

  《特區援建合作安排》內表明,港方在符合香港特區相關財政法例和規則的前提下,原則上同意援建第一批預選項目的餘下項目,並會在適當的時間向特區立法會提交撥款建議,繼續推展有關工作。

  發言人說:「在簽訂《特區援建合作安排》後,我們一直與四川省政府相關部門緊密溝通,商討項目的細節,共同推進有關項目,並進行實地考察。現時這些項目的籌備工作較為成熟。特區政府建議將這三十三個餘下項目全部納入特區第二階段援建計劃中,並儘早推行。」

  「特區政府在收到川方第二批預選項目後,近月曾多次組織考察團赴川考察,實地了解當地的情況,並與當地相關官員溝通交流,以期選出合適的項目,以便進一步制訂推行的計劃。特區政府相關政策局/部門經研究後,在當中選出了七十個初步認為原則上值得支持並建議優先推行的援建項目清單。」這些援建項目涉及的總承擔額約16.96億元人民幣,等值約19.41億港元,涵蓋五十二項教育項目、十五項醫療項目和三項社會福利項目。

  發言人說,我們認為需在現階段向立法會申請增撥40億元,以開展下列特區第二階段,共一百零三個不同範疇的援建項目:

(i)八十項學校、醫療康復及社會福利設施。就學校而言,四川省的目標是爭取在二○○九年九月基本完成教學基本設施的重建工作;而有關的醫療康復及社會服務設施亦為災區提供急需的服務,有一定的迫切性。

(ii)就臥龍自然保護區的二十三個項目而言,保護區位於山區,每年十二月至二月期間,天氣極為寒冷,並會大量降雪,不宜進行建築工程。汶川大地震對臥龍自然保護區造成災難性的破壞,重建工程刻不容緩,因此川方極希望重建工程能於二○○九年春季儘早展開

  發言人說:「我們會與川方緊密聯絡,細化有關項目的估算費用,並會聯絡香港賽馬會,探討在該會預留的餘下撥款中,承擔一些川方推薦的預選項目。我們亦會考慮聯絡一些本地商業機構,鼓勵它們捐資支持一些項目。我們會因應籌備工作的最新進展和基金可動用的資源的數額,在稍後階段與川方議定第二階段的援建項目,並會靈活處理,在有需要時對援建項目清單及當中的細節作出適當調整。」

  川方提供的一百三十二個第二批預選項目中,撇除初步考慮可在第二階段推行的七十個援建項目外,餘下共六十二個項目,估算承擔額為25.59億元人民幣,等值約29.28億港元,涵蓋的範圍包括教育、醫療、社會福利、交通基建,以及文化體育設施等。

  發言人說:「特區政府會量力而為。我們整體目標是香港特區參與援建不超過100億元,我們會按照《重建總體規劃》的整體方向、災區的實際需要及特區援建工作的進度等因素,考慮下階段的援建工作,並在適當時候再向立法會提交具體的建議。」



2009年1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4時4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