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回應「人權觀察」報告有關入境限制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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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傳媒查詢有關人權觀察報告提及在北京奧運即將舉行前,有訪港旅客被拒入境,政府發言人今日(一月十五日)有以下回應:

  「香港是自由開放、信守法治的社會,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及自由,包括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等,都受到《基本法》保障。

  在出入境方面,香港歡迎來自世界各地的真正旅客。本港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採取開放的簽證安排,同時亦根據法例及既定政策處理所有入境申請。

  入境處與世界各地其他入境事務機關一樣,肩負起執行有效入境管制的責任,亦有權決定是否批准個別旅客入境,以維護公眾利益。每宗入境申請,入境處均依據法律、既定政策和與申請有關的因素和情況,因應每宗個案的情況個別考慮並作出決定。」



2009年1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