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五題:賭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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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一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成智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的答覆:

問題:

  前民政事務局局長曾於2006年4月26日本會會議席上指出,政府賭博政策的精神是不鼓勵賭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有沒有評估政府在過去3年所推行與賭博有關的措施,有否貫徹「不鼓勵賭博」的政策精神﹔如果評估結果屬肯定的話,有關措施的詳情是甚麼,以及有沒有評估該等措施在落實上述政策精神的成效﹔如有作出評估,結果是甚麼?

答覆:

主席:

  特區政府不鼓勵市民賭博。我們一貫的政策,是把賭博活動局限於少數受規範及監管的途徑。目前,受規管的賭博途徑主要是香港賽馬會(馬會)主辦的賽馬博彩、足球博彩和六合彩。

  現時,向馬會發出的賽馬博彩、足球博彩和獎券活動的牌照中,已加入多項條款,要求持牌機構採取措施減少賭博對市民,尤其是青少年的不良影響,包括不容許未成年人士進入投注場所、不可接受未成年人士的投注或向未成年人士派彩、宣傳或推廣活動不可以將未成年人士作為目標、不可提供賒帳或接受信用卡投注、不可在指定時段內,在電台或電視台播放廣告等,持牌機構亦必須在投注場所和投注網頁中展示告示,就沉迷賭博可引致的嚴重問題作出警告,以及為問題和病態賭徒提供的服務及設施的資料。

  另一方面,我們通過平和基金舉辦一系列公眾宣傳教育活動,預防沉迷賭博問題和遏止賭風。平和基金委員會剛於2008年12月推出資助計劃,鼓勵社區組織舉辦活動,預防賭博帶來的禍害。

  民政事務局於2007年委託香港理工大學進行研究,了解香港人參與賭博活動的情況及賭博行為,以及探討防治問題賭博的工作成效及未來發展路向。平和基金委員會正研究理工大學的報告,會就對病態賭徒的支援及預防工作的發展方向,向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供建議。政府在收到平和基金委員會的建議後,會向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作出匯報。



2009年1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