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八題:向合資格人士強積金戶口注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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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一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耀忠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的書面答覆:

問題:

  為加強對低收入工作人士的退休保障的承擔,政府將於本財政年度內開始向強積金計劃及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註冊計劃(即公積金計劃)成員的帳戶,一筆過注資6,000元。鑑於有評論指現時金融市場波動,有關的注資可能會帶來投資損失,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會否重新考慮由注資強積金及公積金計劃成員的帳戶,改為直接發放現金予有關人士,以減輕他們現時在通貨膨脹下生活的壓力;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有關把6,000元注入合資格人士的強積金戶口的安排,旨在加強較低收入的強積金計劃成員和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成員的退休保障。為了落實這個政策目標,政府當局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五日的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上,以及其後在《2008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會議上,分別向委員介紹適用於注款建議的資格準則,並向法案委員會提交資料文件詳細解釋有關準則的具體應用情況。立法會於去年七月十日通過條例草案,為透過現行的強積金制度向合資格人士的強積金戶口注入款項提供法律框架,當中並訂明有關注款等同強制性供款,會存放在強積金帳戶內直至退休後提取。

  政府計劃於今年二月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落實注款建議的所需款項,以便能在二零零八至零九財政年度內開始向合資格人士的戶口注入款項。強積金制度的目的,是在一段較長的投資年期內達至資本增值,因此不應因金融市場情況在個別時期的波動而影響這次注款的安排。

  除了以上向強積金戶口注款的安排外,二零零八至零九財政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亦提出了其他多項有助低收入階層人士面對經濟困難的紓援措施,包括提供電費補貼、為居於香港房屋委員會及香港房屋協會出租單位的較低收入家庭代繳一個月的租金、放寬交通費支援試驗計劃申請資格及規定、以及發放額外的綜援、傷殘津貼和高齡津貼等,相信能惠及社會上有不同需要的人士。

  一如以往,在制訂來年預算案的措施時,政府會充分考慮市民提出的意見,以及香港整體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需要。



2009年1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