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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醫院管理局發出︰
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蘇利民今日(一月五日)就明愛醫院的調查報告發表以下聲明:
醫管局今日公布明愛醫院就兩星期前發生的病人事故所進行的調查報告。
報告指出醫院在處理該宗事故時的不足之處。不足之處分別出現在最初處理查詢的詢問處、急症室和其後就該事件對公眾的交代。
本人接受報告對事故發生當日的事實和相關運作指引的陳述。
本人歡迎明愛醫院提出的改進措施,以避免日後在醫院內非醫療服務範圍及醫院附近範圍發生同類事件。
這份報告是明愛醫院管理層的內部調查報告,不會觸及職員及管理層在事件上的責任問題。
有見及此,醫管局成立了一個高層專責委員會,跟進檢討事件中的責任問題,並視乎需要決定相關的人事處理程序。專責委員會將由本人擔任主席,成員包括:
* 醫管局人力資源委員會主席何耀華博士
* 醫管局醫療服務發展委員會主席霍泰輝教授
* 明愛醫院管治委員會主席張力正教授
專責委員會會在六個星期內就所需的人事處理程序作出決定。
今次事件亦值得醫管局轄下其他醫院引以為鑑,並作出跟進措施。
首先,我們今日已發出一份「醫院及診所處理鄰近範圍緊急醫療求助事件的基本原則」,每間公立醫院及診所都需要各自因應其本身環境,制訂靈活的應變計劃,處理鄰近範圍的緊急事故。應變計劃必須符合我們救人第一的原則,令所有醫管局員工能夠在緊急情況下提供適切的援助。
其次,醫管局確認需要添置特別器材配合這些應變計劃。目前醫管局共有1,600部心臟除顫機,但並不方便攜帶,亦非一般人懂得使用。因此,我們將會在公立醫院、診所和主要的詢問處範圍設置可攜式自助心外除顫機。目前醫管局有25部同類儀器,據初步估計,醫管局需添置約200部有關儀器,斥資約四百萬元。
明愛醫院的報告坦誠地公布了事件的細節,承認不足之處,及建議一系列的行動以防止同類事件重演。
專責委員會會進一步檢視有關人員在事件上應負的責任,及是否需要進行人事程序。至於醫管局整體亦需協助所有公立醫院作出準備,處理醫院公眾地方及鄰近範圍發生的不幸事件。
最後,我希望指出明愛醫院長久以來都是以關懷熱誠服務市民,有關事件並不反映明愛醫院前線員工對服務病人的承擔。
完
2009年1月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