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運輸署並沒有批准港島東區四條專線小巴線的加價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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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傳媒有關港島東區32,32A,33,33M四條專線小巴線加價申請的查詢,運輸署發言人今日(十二月二十九日)表示,運輸署一直沒有批准該四條專線小巴線的加價申請,因此不存在撤回批准的情況。
專線小巴是地區性的服務,它們的服務和收費受到運輸署規管。為確保市民獲得合理及令人滿意的小巴服務,運輸署在審批加價申請時,必須就個別路線的情況、當區的經營環境、營辦商的財政表現、服務質素和服務改善的計劃,以及乘客的接受程度等作決定。
在審批加價申請的過程中,運輸署一貫的做法是在批准加價申請前會透過各區民政事務處收集地區人士的意見。
由於每組專線小巴路線的營運環境各有不同,運輸署會按個別情況審慎考慮各項有關因素,包括有關服務的財政狀況;區內是否有路線類似的服務及其收費。
發言人指出,運輸署在處理港島東區四條小巴線(分別為32,32A,33,33M)的加價申請時,作以上同樣的考慮,並按一貫的程序搜集地區人士的意見。
運輸署審視營辦商最新的經營情況及市民負擔能力等因素,再與有關營辦商商討,達成共識,營辦商同意撤回有關票價調整的申請。
完
2008年12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0時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