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七題:協助年輕人首次置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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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十七日)立法會會議上梁美芬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的書面回覆:

問題:

  最近不少年輕人向本人反映,他們殷切希望政府推出措施,以協助他們首次置業。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於上月五日回答本會議員的質詢時透露,首次置業貸款計劃(「置貸計劃」)在一九九八年四月至二○○二年三月底接受申請期間,共接獲80,007宗申請,當中33,433宗獲得貸款,餘下的46,574宗則不獲貸款。局長又表示,政府在二○○二年就資助房屋政策重新定位後,鼓勵市民置業再不是其房屋政策的目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按申請人所屬的年齡組別(以5歲為一組)分別列出獲得貸款及不獲貸款的置貸計劃的申請宗數;

(二) 會否重新檢討上述資助房屋政策,以期與時並進;及

(三) 會否積極研究推出相關措施,以協助大學畢業未滿5年、但有穩定工作的年輕人置業?

答覆:

主席:

  我就問題的三部分答覆如下:

(一) 根據香港房屋協會(房協)提供的資料,房協在一九九八年四月至二○○二年三月底推行「首次置業貸款計劃」期間,共接獲80,007宗申請;當中共有33,433宗申請獲批出貸款,餘下的46,574宗申請因不符合申請資格*或申請人未有完成申請程序而未有獲批出貸款。申請人的年齡分佈如下:

年齡組別      獲批個案      不獲批個案
20歲或以下    236       4680
21歲至25歲   7,172     8,692
26歲至30歲   14,131    16,325
31歲至35歲   7,055     8,341
36歲至40歲   2,741     4,155
41歲至45歲   1,072     1,899
46歲至50歲   558       959
51歲至55歲   270       484
56歲至60歲   125       184
61歲或以上    73        855

* 要符合「首次置業貸款計劃」的申請資格,申請人必須年滿十八歲,並符合相關的入息及資產限額以及居港年期等規定。

(二)及(三) 正如我在本年十一月五日以書面回覆立法會有關「首次置業貸款計劃」的提問時指出,政府在二○○二年就資助房屋政策重新定位,政策目標是集中資源為沒有能力租住私人樓宇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租住公屋,並退出作為發展商的角色,停止興建和出售資助公營房屋,將干預市場的程度減至最低。鼓勵市民置業再不是政府房屋政策的目標。我們認為市民置業與否,應該根據個人意願和負擔能力來決定。政府不應該擔當貸款機構的角色,影響市民就其負擔能力而行使的置業決定。
 
  我們認為上述原則在金融風暴,經濟不明朗時期更應切實遵行。在目前情況,我們沒有打算改變現時的資助房屋政策,亦沒有打算恢復推行任何置業貸款計劃。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房地產市場的發展以及私人住宅物業的供求情況。



2008年12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