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與傳媒談話全文
*****************

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十二月五日)出席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會議後與傳媒的談話內容全文(中文部分):

記者:(銀行公會專責小組表示會暫停回購方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我沒有聽到這個消息。我們知道上星期五銀行公會迷債專責小組收到美國雷曼清盤人對抵押品清盤程序作出法律挑戰。我們亦知道銀行公會各方面,即銀行及法律小組在過去幾天都很努力去尋找(解決)方案。當然,如果回購方案要進行,便要解決法律問題,毫無疑問這會令到回購時間出現無可避免的延遲。目前而言,據我了解,他們很努力地尋找不同的解決方法,我亦希望他們可以找到實際上可以幫助投資者的方法。我希望信託人及銀行都可以捍嬪賳磢怬Q益。

記者:回購方案以外,有沒有其他辦法可以幫助投資者。現在已經三個月,如果回購行不通,有否其他方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如果回購程序受到法律挑戰,而銀行覺得有法律風險要先評估、先解決,我希望銀行能夠繼續用法律資源去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我正等待他們的回應。

記者:回購的時間不斷延遲,香港的投資者最終會否不能取回應有的賠款?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大家都知道,銀行在過去一段時期是很努力地進行回購準備工作。如果美國雷曼清盤人提出法律挑戰,目前最需要做的是,銀行方面可以運用其法律資源,盡早尋求解決問題的答案。如果存在法律風險,令回購計劃受到拖延,銀行方面當然要評估其做法,但我希望他們能努力找尋解決方案,而我知道他們正在努力進行此事。

記者:(法律的挑戰是否令到銀行公會不可以回購迷債?)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因為美國方面的雷曼清盤人提出法律挑戰,認為目前信託人不可以動用抵押品。對銀行來說,是需要解決這個潛在的法律問題,才可以進行回購。當然我相信他們現時正構思不同的法律方案,以提出解決方法。

記者:有美國律師接觸苦主以控告美國(信託人),你是否知情?又有何看法?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我覺得有很多類似事情均是用法律(途徑)來解決,就算目前我們和銀行公會均是希望以法律程序去解決所面對的問題。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英文部分。)



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0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