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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於下星期三(十二月十日)向立法會提交《二○○八年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修訂附表一)令》(下稱“ 該命令 ”) 。
工業貿易署(工貿署) 發言人說:「該命令的目的是反映有關國際防止武器擴散管制組織,即瓦塞納安排、澳洲集團、核供應國集團及導彈科技管制組織所採用最新修訂的戰略物品管制清單。主要的修訂涉及放寬對特定電子組件及具密碼功能裝置的管制,包括解析度為12位元或以上的模擬-數字轉換集成電路(有關集成電路具有各種商業用途,例如蜂巢式通訊系統、寬頻系統、數碼無線電系統等),以及若干手提或流動式無線電話及同類並具有密碼功能的客戶無線裝置(包括用於醫療及其他專業方面的電子手帳和隨身電腦 )。」
發言人說:「相信業界人士會歡迎實施該命令,因為在修訂生效後,他們便無須再為相關物品的貿易而申請進出口許可證。」
根據本港法例,戰略物品的進出口受到由工業貿易署署長簽發的許可證所管制。
許可證管制的目的是監察及管制戰略物品的流動情況,以維持高科技供應國對本港管制制度的信心,從而確保本港可以繼續輸入高科技。
發言人表示:「香港一向緊隨國際防止武器擴散管制組織的管制尺度。當這些組織修改管制清單,本港亦會在適當時跟隨,一方面以確保維持最高的國際管制標準,另一方面當國際標準放寬時,我們亦會相應放寬業界人士須申請有關許可證的要求。」
該命令於今日(十二月五日)在憲報刊登,並將於十二月十日提交立法會。在審議程序完成後,該命令將在工業貿易署署長藉憲報刊登的公告所指定的日期起實施。業界人士可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網頁(www.gov.hk)上瀏覽憲報。
市民如欲查詢有關修訂,可聯絡工貿署戰略貿易管制科(電話:2398 5587或電郵: stc@tid.gov.hk )。
工貿署亦會透過通告及查詢服務通知商戶有關修訂的詳情。
完
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