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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文光議員的提問及教育局局長孫明揚的答覆:
問題:
教育局於本年二月告知本會,該局正檢討各類特殊學校的班額,並於五月表示正與特殊學校聯絡及交換意見,聽取他們對改變班額的建議及理據,以及預期可在本年公布有關決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檢討的最新進展;
(二)按學校類別列出當局已聯絡的學校及辦學團體的名稱,以及它們對改變班額的具體意見(包括各類特殊學校可配合教學實際需要的合理班額);及
(三)當局會不會減少各類特殊學校的班額;如果會,詳情是甚麼;如果不會,原因是甚麼?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第(一)及(二)部分,教育局透過香港特殊學校議會,收集及聽取各類資助特殊學校對班額的建議及他們所持的理據。在過往幾個月,我們多次就有關課題與議會會面。我們剛剛完成檢視各項資助特殊學校班額的工作,我們會將檢視的結果在下一次會議上向他們反映,有關的會議將會在十二月舉行。
各資助特殊學校總共有六十間,類別包括視障、視障兼智障、聽障、肢體傷殘、群育學校、輕度智障、中度智障、嚴重智障及醫院學校九個類別。總的來說,他們認為各資助特殊學校的班額已多年沒有調整,但近年教師需要處理學生較大的學習差異。為配合課程改革,提高學與教的效能,有需要減低每班的學生人數。特殊學校建議把不同類別的特殊學校的班額,減至每班由6至15人不等。
就問題的第(三)部分,目前各類別的資助特殊學校的每班名額,是由8至20人不等。除按教師對班級比例計算的基本教師人手編制之外,特殊學校並會按學校類別獲得提供相關的專責人員及額外的教學人員。有關的專責人員包括有學校護士、職業治療師、職業治療助理員、物理治療師、言語治療師、教育心理學家及學校社會工作人員。而額外的教學人員則包括低視能視力訓練教師、定向行動導師、為自閉學童服務的輔導教師、協助言語治療教師、為支援教育服務的輔導教師、小學課程統籌主任、圖書館主任,及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等。
按2007-08財政年度修訂預算計算,普通資助學校每個學額的平均單位成本是:小學28,410元,中學36,200元,而不同類別的特殊學校的平均數則是152,450元。由此可見,政府一直為特殊學校提供較多的資源,以照顧不同學生的特殊需要。有關各類特殊學校的班額及每個學額的平均單位成本,詳情列於附件。
我們知悉特殊學校對降低班額的意見,現時的檢視,是從課程、教學和輔導等方面,考慮學校的教學和專責人員的人手編制,以及改變班額所需的資源等因素。我們初步的看法是,在各類別的智障學校當中,輕度智障學童學校的課程與普通學校的課程最為貼近。現時這類學校的班額為20人,較小的班額應有助加強教學效能,讓老師有較大的空間照顧較大的學生差異,拓展他們的潛能,更好地裝備他們獨立發展及照顧自己生活的能力。然而,降低班額涉及額外資源,我們會考慮教育界各項要求的優先次序,在資源許可的情況下,考慮是否修訂這類學校的班額。
完
2008年11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