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五題:緊急救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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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十一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李鳳英議員的提問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較早前表示,因應緊急救護服務的需求日漸增加,當局正研究各種方案,當中包括引入救護車調派分級制,以便更有效運用資源。此外,政府會逐步更換救護車,以保持緊急救護服務的質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每個救護分區的救護車數目及救護員人數;

(二) 除了更換現有救護車外,當局會否考慮增加救護車數目和救護員人數,以應付日益增加的服務需求;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上述救護車調派分級制的研究的詳情(包括擬議分級制的工作安排)?

答覆:

主席:

(一) 現時派駐每個救護分區的救護員和救護車數目表列如下:

地區  救護員職系編制人數(註1)  救護車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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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440             43
九龍   711             65
新界   1,124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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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數   2,275            216

(二) 當局十分重視向市民作出的緊急救護服務承諾(註2),並會一直密切監察情況,根據市民對緊急救護召喚的實際需求,按政府的資源分配機制,考慮增加救護員人手和救護車數目,以應付日益增加的服務需求,及維持我們承諾的服務水平。

(三) 消防處已委託顧問,探討在香港實施救護車調派分級制的可行性。初步意見認為分級制有助分辨不同事故或傷病者的嚴重情況,並通過分級制優先處理情況較危急的傷病者。消防處正就擬議分級制的具體方案和細節建議,作進一步研究。我們待處方有具體方案後,會諮詢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和公眾的意見。

註1:截至二○○八年十月一日之數字。
註2:消防處對緊急救護服務的服務承諾,是92.5%的緊急救護召喚能在12分鐘的目標召達時間內獲得處理。



2008年11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