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濤廣播獲批聲音廣播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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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一月十一日)公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向雄濤廣播有限公司(雄濤廣播)批出有效期為十二年的牌照,以採用調幅(AM)810千赫頻率設置和提供一條新的電台頻道。

  政府發言人說:「牌照是根據《電訊條例》發出的。當中的一般條款及條件與現有的聲音廣播牌照相若,部分條文因應特別與雄濤廣播有關的事宜作出修改。」

  根據牌照,雄濤廣播須在今日獲批給牌照起計24個月內開展AM廣播服務。雄濤廣播須繳付按悉數收回成本原則計算的周年牌照費。

  發言人補充說:「雄濤廣播須受就牌照申請所作的承諾的約束,包括履行維護表達自由的承諾。」

  雄濤廣播須提供二百萬元履約保證金,保證按照承諾開展服務。雄濤廣播亦須履行提交的文件中關於在牌照有效期內持續投資的陳述。

  雄濤廣播須以粵語為主每天提供24小時廣播。與現有持牌機構相若,雄濤廣播亦須履行有關播放新聞及天氣報告、時事節目、青少年及長者節目、藝術文化節目、政府宣傳聲帶及廣播事務管理局宣傳資料的最低要求。

  雄濤廣播於一月七日提交聲音廣播牌照的申請,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七月九日的會議中原則上批准其申請。當局是根據法例和既定程序處理這宗申請。



2008年11月1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