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七題:首次置業貸款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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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五日)立法會會議上陳克勤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的書面回覆:

問題:

  有年輕人向本人反映,現時大部分20至30歲的年輕人因收入高於入息限額而不合資格申請租住公共房屋,但他們又未有能力購買動輒超過百萬元的私人房屋。另一方面,香港房屋協會(「房協」)曾推行首次置業貸款計劃(「置貸計劃」),向合資格的家庭和單身人士分別提供最高60萬元及30萬元的首次置業低息貸款,但該計劃已於二○○二年終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房協由一九九八至二○○二年,每年接獲分別多少宗由家庭及單身人士提交的置貸計劃申請;當中分別獲批准和被拒絕的申請數目、批出的貸款總額,以及準時償還貸款和拖欠貸款的個案的百分比;及

(二) 會否與房協商討,重新推行置貸計劃;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於一九九八年推出的「首次置業貸款計劃」,是特區政府為了落實一九九七年施政報告中所訂下十年內全港七成家庭擁有自置物業的政策目標的其中一項措施,透過向首次購置物業的中低收入家庭以及單一申請人(註)提供低息貸款支付首期以及相關開支,協助他們置業。在該計劃下,特區政府向香港房屋協會(房協)提供180億元資金,由房協向合資格的家庭以及單一申請人提供有關貸款,最高貸款額為60萬元(家庭申請人)及30萬元(單一申請人)或購買的住宅物業的淨樓價的30%,兩者以較低者為準。「首次置業貸款計劃」於二○○二年三月底停止接受申請。

  政府在二○○二年就資助房屋政策重新定位,政策目標是集中資源為沒有能力租住私人樓宇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租住公屋,並退出作為發展商的角色,停止興建和出售資助公營房屋,將干預市場的程度減至最低。鼓勵市民置業再不是政府房屋政策的目標。

  我現就問題的兩部分答覆如下:

(一)「首次置業貸款計劃」由一九九八年四月開始接受申請,至二○○二年三月底停止接受申請。根據房協提供的資料,上述期間共接獲80,007宗申請,當中共有33,433宗申請獲得貸款,總貸款額約為148.5億元。餘下的46,574宗申請因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申請者沒有完成申請程序,所以不獲貸款。

  截至本年十月中,「首次置業貸款計劃」下的33,433宗貸款個案當中,已完成還款的有15,599宗,但當中約一半在還款期間曾出現拖欠還款的情況。現正按時還款的有15,155宗,而當中亦有約三成過往曾出現拖欠還款的情況。其餘的個案,有846宗拖欠少於六個月的還款、360宗因為拖欠還款多於六個月而正被房協透過法律程序追討欠款,而餘下的1,473宗是已破產的個案。

(二) 正如上文所述,二○○二年重新定位的房屋政策,目標是集中資源幫助低收入家庭解決基本住屋需要。鼓勵市民置業再不是政府房屋政策的目標。我們認為市民置業與否,應該根據個人意願和負擔能力來決定。政府不應該擔當貸款機構的角色,影響市民就其負擔能力而行使的置業決定。因此,我們沒有打算恢復推行有關計劃。

  面對全球金融情況,本港物業市場的情況現時非常不明朗。面對這種情況,市民在作出置業決定時需要更謹慎。政府會繼續密切監察房地產市場的發展以及私人住宅物業的供求情況。

註:計劃開始時只供兩人或以上家庭申請,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起亦接受非長者單一人士申請。



2008年11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2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