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因替他人辦理登機手續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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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香港居民因替一名內地訪客辦理登機手續,被判入獄十二個月。

  三十五歲的男被告林希斌,於本年十月二十七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串謀欺詐罪。

  案情透露,一名內地男子於去年十一月十一日持一本偽造的加大拿護照及登機證準備登上前往酯舋堛澈機。由於該名內地男子所持的證件皆顯示其姓名為林希斌,入境處調查人員於是向該男子展開調查。

  證據顯示,林確實曾於去年十一月十一日到過機場及替該內地男子辦理登機手續及提取登機證。化驗結果亦証實該名內地男子所持的加大拿護照為偽造的。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被裁定犯普通法中的串謀欺詐罪的人,可處監禁十四年。



2008年10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