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至二○○八年度社會保障援助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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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保障上訴委員會在二○○七至二○○八年度共接獲368宗上訴個案。

  該年度接獲的上訴個案中,103宗屬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個案,264宗屬公共福利金個案,一宗屬交通意外傷亡援助個案。

  二○○七至二○○八年度委員會共判決了409宗上訴個案。在這些上訴中,上訴委員會維持社署原來決定的有268宗(66%),推翻原來決定的則有141宗(34%),上訴得直的141宗個案全部涉及醫療評估的決定。

  社會福利署(社署)發言人表示,任何人士如對社署就社會保障福利金的申請資格和發放情況所作的決定感到不滿,可向上訴委員會以書面提出上訴。該委員會是獨立組織,成員均為行政長官委任的非政府人員。

  發言人續說,有關上訴申請可向社署總部、社會保障上訴委員會辦事處、分布港九各區37間社會保障辦事處或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提交。



2008年10月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4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