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訂電視節目服務牌照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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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九月二十三日)宣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修訂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和甲類其他須領牌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的牌照費架構的建議。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表示:「為奉行政府採納的悉數收回成本的原則,以及配合廣播市場和技術的最新發展,有關修訂必須進行。」

  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的現有牌照費包含固定費用和可變動費用兩部分,政府建議將可變動費用的收費按持牌機構每年提供的電視節目總時數計算。

  發言人解釋,數碼廣播的推行增加了頻道選擇和令觀眾分流,而持牌機構亦可在某些時間加推一些季節性或環繞個別活動的臨時節目頻道。在現時計算牌照費的架構下,牌照費中的可變動費用是按指定日期當日的節目頻道數目來計算的,臨時節目頻道將不會用來計算可變動費用,而一些每日只播放有限時數電視節目的節目頻道則會當作完整節目頻道計算費用,故此有欠公平,亦未能配合嶄新的數碼廣播環境發展。

  根據建議的收費架構及電視台目前的節目安排,本地兩間持牌機構,即亞洲電視有限公司(亞視)和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邦q視),均須於二○○八至○九年度繳付約470萬元的固定費用,而亞視須另付約為294萬元的可變動費用,無邦q視則須另付約267萬元的可變動費用。最終收費會視乎實際提供的電視節目時間而定,而牌照費預期會較二○○七至○八牌照年度略為增加3%至7%。

  政府亦同時檢討「甲類其他須領牌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的固定費用,並將費用調低57%至73,500元。這類牌照規管在私人住宅樓宇或屋h提供的內部電視服務。調整收費水平可減低可能存在的市場障礙,鼓勵投資和為觀眾引入更多電視節目選擇。

  政府將於十月三日就《2008年廣播(牌照費)(修訂)規例》的建議收費修訂刊登憲報,並於十月八日將建議提交立法會。有關修訂費用如獲立法會批准,將於十二月一日正式生效。



2008年9月23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