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司法考試在香港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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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九月二十日)和明天(九月二十一日)兩天在香港舉行的國家司法考試,共有一百五十二名考生參加,包括十三名台灣居民。這是國家司法考試第四年在香港設立試場,方便考生應考,這也是台灣居民首次獲准根據司法部二○○八年實施的新規定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考試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中心主辦,同一時間在內地多個地方舉行。
香港的試場設於九龍工業學校和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灣仔評核中心。
司法部及律政司的人員今早視察試場,對安排感到滿意。
根據二○○四年一月一日實施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參加國家司法考試,並於考試合格後在內地有限地執業。台灣居民則首次獲准參加該考試,除了在內地之外,他們也可以在香港及澳門應考。
完
2008年9月20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