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僱人士須於本周五前申報其有關入息以配合政府注款計劃
**************************

下稿代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發出: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提醒強積金計劃下的自僱人士,應確定已向其受託人申報涵蓋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一日至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的強積金計劃年度的有關入息。若自僱人士尚未作出有關申報,應於本周五(八月二十九日)或之前完成,否則可能會影響他們獲得注款6,000元的資格。

  積金局發言人表示,自僱人士如未能確定已申報的有關入息是否包括注款安排所涵蓋的期間,或就計算及申報有關入息有任何疑問,應盡快向所屬受託人查詢。

  另外,積金局亦提醒僱員,如在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至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期間曾經受僱,但僱主沒有為其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或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註冊計劃(即「公積金計劃」),或作出供款,應向僱主查詢或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向積金局舉報,讓積金局可跟進核實僱員在該期間的有關入息,從而確定僱員是否符合獲注款資格。有關的資料將會絕對保密。僱員除可向所屬受託人查詢僱主登記參加計劃及供款的情況外,亦可查核由僱主提供的每月供款紀錄;參加行業計劃的臨時僱員則可查核由受託人提供的每月供款紀錄。

  積金局負責執行政府向符合資格的強積金/公積金計劃成員的帳戶注款港幣6,000元的計劃。積金局將於本年底前公布有關注款時間表及詳細安排,並計劃在二零零八/零九財政年度內開始將款項注入合資格人士的強積金戶口。當受託人完成有關注款程序後,會以函件通知獲注款人士,所有僱員及自僱人士無須就此項注款計劃作出任何申請。



2008年8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