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法律援助服務局主席及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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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八月八日)宣布委任法律援助服務局主席及成員。

  行政長官已再度委任陳茂波為法律援助服務局的主席,以及莊紹樑博士、Corinne Marie D’Almada Remedios、Michael Delaney及林家禮博士為法律援助服務局的成員。

  行政長官同時委任了蔡惠琴、洪為民、熊運信及黃吳潔華為法律援助服務局成員。

  所有任期由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開始,為期兩年;莊紹樑博士的任期除外,該任期為一年。

  法律援助署署長是法律援助服務局的當然成員。

  法律援助服務局負責監督由法律援助署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務的管理,並就法律援助政策向政府提供意見。



2008年8月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