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各界支持奧運會的品牌保護及廣告宣傳守則(附短片)
**************************

  知識產權署署長謝肅方今日(八月二日)表示,在香港舉行奧運馬術比賽期間,所有觀眾及參賽者均須遵守奧運會的品牌保護及廣告宣傳守則。

  謝肅方在一個有關保護奧運會知識產權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每個奧運會都會要求觀眾及參賽者遵守一套衣�茬W則。

  「『奧運會的守則』不僅適用於參賽者,觀眾和主辦城市亦須遵守這些守則。」

  謝肅方說奧運會的守則明確禁止在奧運場地的觀眾席範圍內作廣告宣傳。即使奧運會的官方贊助商亦不能在觀眾席範圍內展示宣傳廣告。

  守則亦包括不得於體育館、場地及其他屬於奧運場地的比賽區域展示任何形式的廣告或宣傳;亦不容許於體育館、場地或其他舉行賽事的運動場展示商業裝置和廣告標誌。

  他說觀眾須查閱入場券上所列的規則。

  他補充說:「假如觀眾穿�茠漲蝒A或佩帶的飾物上出現大面積或明顯的廣告信息,場館方面可能會要求觀眾除下或遮蓋它們。」

  「這是允許他們進入場館觀看比賽的其中一個條件。」

  謝肅方呼籲公眾人士遵守衣�茬W則並與奧運馬術比賽場館人員合作。

  他說衣物上的一般品牌是不會有問題的。

  謝肅方亦提醒公眾人士不要拿取於奧運比賽場館附近免費派發的商業宣傳品。

  他說:「因為當你接受了一份印有品牌的禮品,但於進場時卻被要求於場外棄置,這是會令人感到失望的。」

  「在過往的奧運賽事中,曾出現有觀眾群攜帶由某些廣告商免費派發的相類似品牌物品。我們希望避免這種情況在香港發生,因為這是違反奧運有關當局訂定的規則。」

  謝肅方表示,政府在過去一年做了大量工作,向商界及廣告商灌輸有關北京二○○八年奧運會「公平營商」的重要性。

  他說:「我們對商界的高度支持感到鼓舞。」

  「由於香港的商界亦需要保護它們的企業品牌,因此它們明白為何奧運會及其官方贊助商會盡力保護它們的品牌。」

  「大部分香港公司和企業已盡責地做好這方面的工作。」

  北京二○○八年奧運會馬術比賽的場館規則可於www.equestrian2008.org(「觀眾」部分)瀏覽。如需進一步資料,請致電2961 6879與鄧慧雲聯絡。

完

2008年8月2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5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