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香港藝術中心監督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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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已委任梁秉鈞教授為香港藝術中心監督團成員,任期三年,由二○○八年八月一日至二○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有關委任今日(八月一日)於政府憲報刊登。



2008年8月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