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政府律師的安排
*********
*********
律政司將於二○○八年十月左右招聘政府律師。
律政司發言人說:「正如二○○七年的招聘工作,所有投考政府律師職位的人士必須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英文運用試卷取得『二級』成績,以及在中文運用試卷取得『一級』成績。」
就所需成績而言,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而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或以上的成績,則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發言人說:「在特殊情況下,應徵者或可獲豁免在中文語文能力方面的要求。」
他補充說,在這次招聘投考政府律師的人士,也必須已參加《基本法》測試。應徵者在該測試的表現,不會影響申請職位及面試的資格,但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考慮因素之一。
下一輪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會在二○○八年十月四日舉行。有意投考政府律師的人士如未參加《基本法》測試及/或未獲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學歷,可於二○○八年八月二日至十五日期間,報考下一輪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然後再投考政府律師職位。有關的招聘廣告會在今年稍後時間刊登。
發言人提醒有興趣投考政府律師職位的人士(包括只諳一種語言的人士),於二○○八年八月報考下一輪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有關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的詳情,以及網上申請系統的資料,將於二○○八年八月二日在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招聘事宜」項下)公布。
完
2008年8月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