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在《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致辭(六十二)(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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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七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回應涂謹申議員動議修正《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附表2第3條的致辭:

主席女士:

  據我了解,涂謹申議員就附表2第3條所提出的修正案,是與他就《條例草案》第31條提出的修正案一脈相承。他在第31條建議由監警會委任觀察員,作為相應安排,他亦建議由監警會根據附表2第3條作出免任。

  議員先前已通過了我提出對第31條的修正案,亦即保留了該條中由保安局局長委任觀察員的安排。若在附表2第3條如果改由局長以外的人作出免任,會令條文前後不一致。因此,我呼籲委員反對涂議員的修正案。



2008年7月12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8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