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賢里正式列為法定古蹟(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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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展局局長以古物事務監督的身分,今日(七月十一日)宣布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第53章),正式把香港司徒拔道四十五號的景賢里列為法定古蹟。

  該項宣布於今日在憲報刊登,法定古蹟的範圍涵蓋景賢里所在地的全址,包括主建築物、花園及亭台。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景賢里獲宣布為法定古蹟,是其保育過程的重要里程碑。

  發言人說:「把景賢里列為古蹟的法定程序,得到景賢里業主的全力合作。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景賢里業主有權向行政長官提出呈請,反對把景賢里列為法定古蹟,但由於為了保存景賢里而提出的換地方案進展良好,故業主選擇不提出反對。」

  「景賢里的個案得以採用換地方案,源於行政長官在去年十月所發表的《施政報告》中公布的新文物保育政策。根據這項政策,政府認同有需要提供合適的經濟誘因,以鼓勵私人業主保存他們所擁有的歷史建築。政府在推行這項政策時,最重要的是在保護歷史建築和尊重私有產權之間取得恰當的平衡。」

  政府已經與景賢里業主就保育方案達成共識。根據方案,業主會把景賢里全址交予政府,而政府將會把毗鄰一幅面積相若的人造斜坡撥予業主,以供發展新住宅。

  發言人說:「建議的發展項目不會對該區一帶的發展密度、交通流量、景觀及綠化情況造成不良影響。該建議於四月十八日獲城市規劃委員會接納,現正根據《城市規劃條例》進行有關法定程序。待有關程序完成後,我們會把建議的非原址換地方案呈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審批。」

  「待換地建議獲得批准後,我們會諮詢市民,並為景賢里制訂活化方案。我們的指導性原則是要將景賢里活化再用並打做成一個供本地居民以至外地遊客享用的景點。」

  發展局一直就景賢里的修復工程與業主積極聯繫。業主已同意在古物古蹟辦事處(古蹟辦)的監督下,為景賢里進行修復工程,並會負責有關修復工程的費用。

  古蹟辦已委聘廣州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湯國華教授,就景賢里的文物價值進行評估,並就修復工程提出建議。

  景賢里的修復工程將分為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會修復屋頂瓦件,而第二階段則會進行外牆及內部裝修的修復。第一階段的工程預計約於今年十月展開,而整項修復工程預計可於二○一○年竣工。業主的代表正在廣東省物色製造商,以燒製不同款式的屋頂釉面瓦。屋頂瓦件所需數量估計逾五萬塊,燒製需時約兩至三個月。在此期間,屋頂及破損窗戶已蓋上防水尼龍作為短期措施,以保護建築物不受風雨破壞。有了這些保護,該建築物在最近的颱風和黑色暴雨期間,並無受到破壞。

  景賢里於一九三七年落成,是以中國文藝復興風格建造,糅合優秀的中西式建築特色的罕有例子。這種中西結合的風格,令該建築物在香港成為一幢罕見、出色的建築藝術品。



2008年7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