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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為表揚傑出的園林設計及園藝保養,藉此持續改善私人物業的居住環境和推廣公共建築項目的綠化工作,將舉辦「2008最佳園林大獎」,嘉許在綠化工作表現出色的機構。比賽的提名截止日期現延至七月十八日,參加費用全免。
「2008最佳園林大獎」由康文署主辦,民政事務總署、屋宇署、香港建築師學會、香港園境師學會、香港園藝學會、香港測量師學會、環保建築專業議會及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協辦。
獲提名項目必須位於香港,任何人士、私人公司、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均可提名物業競逐獎項,而參選項目的園林綠化用地必須供公眾和住客進入。
比賽分五個組別進行,其中三組供私人物業參加,其餘兩組供公共建築項目參加,詳情如下:
私人物業:
(1)大型住宅物業組(單位數目超過1,000個)
第一類:園景設計獎
i) 樓齡十年或以下
ii) 樓齡介乎十一至二十年
iii)樓齡超過二十年
第二類:園藝保養獎
i) 樓齡十年或以下
ii) 樓齡介乎十一至二十年
iii)樓齡超過二十年
(2)住宅物業組(單位數目等於或少於1,000個)
第三類:園景設計獎
i) 樓齡十年或以下
ii) 樓齡介乎十一至二十年
iii)樓齡超過二十年
第四類:園藝保養獎
i) 樓齡十年或以下
ii) 樓齡介乎十一至二十年
iii)樓齡超過二十年
(3)非住宅物業組
第五類:園景設計獎
i) 樓齡十年或以下
ii) 樓齡介乎十一至二十年
iii)樓齡超過二十年
第六類:園藝保養獎
i) 樓齡十年或以下
ii) 樓齡介乎十一至二十年
iii)樓齡超過二十年
公共工程項目:
(4)基礎建設組
第七類:園景設計獎
i) 公園、花園和公共美化市容地帶
ii) 道路、天橋、鐵路、渠務工程、碼頭、斜坡和水塘
第八類:園藝保養獎
i) 公園、花園和公共美化市容地帶
ii) 道路、天橋、鐵路、渠務工程、碼頭、斜坡和水塘
(5)建築物組
第九類:園景設計獎
i) 住宅
ii) 非住宅
第十類:園藝保養獎
i) 住宅
ii) 非住宅
參賽者須將填妥的登記表格連同所需參選文件,於七月十八日下午五時或之前,送交香港沙田排頭街一至三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十一樓,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綠化運動組,轉交「2008最佳園林大獎」秘書處。
參選手冊及登記表格可於康文署各分區康樂事務辦事處、各區民政事務處索取,或從康文署網頁http://www.lcsd.gov.hk下載。
查詢請致電2601 8974。
完
2008年6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50分